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 │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聖經網酷卡 10月4日 星期天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新聞中心 歷史新聞 我的存檔 合作夥伴 我要當記者
進入閱報模式 友善列印
封面圖片

無法接受廢除刑法227條 家長們站出來抵制性權無限上綱

(2015年11月11日)
推薦本篇新聞 : 31
本新聞提供者: 基督教今日報 【完整新聞及原始連結】
日前同志大遊行中喊出的「廢除刑法227條」議題持續延燒,全國家長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等團體,今(10日)共同站出來,呼籲全國民眾反對廢除刑法227條,以落實對兒少的保護。同時呼籲參與此次同志大遊行的政黨及候選人,需表明「廢除刑法227條」是否為其主張,及要求參與2016年總統、立委選舉的各政黨和候選人,同樣當說明是否支持或反對廢除刑法227條。

全國家長會理事長蘇清豊表示,近來第13屆同志大遊行以「年齡不設限-解放暗櫃•青春自主」為題,提出「兒少性無罪,廢除刑法227條」之訴求,引發媒體與社會輿論的質疑,沒想到人民民主陣線進一步至媒體投書,主張「兒少性交應除罪化」的正當性,使不少家長向其反映,廢除刑法227條實在是「大開保護兒少的倒車」,使家長們深感憂慮。

「家長對孩子的責任與義務,就是讓孩子平安快樂的長大,而非強調『某些特殊民眾的權利』!」蘇清豊說,社會上的同志運動團體是「社團」,非「教育專家」,家長們不反對教導孩子彼此尊重,但同志團體在伸張理念時,請先尊重多數兒童應被保障的人權,不要濫用「弱勢權力」,傷害身心健全的兒童。

「主張性權等於人權,不代表人權就能無限上綱。」蘇清豊又指出,若為滿足性權主義自私的性愉悅,就能運用各種手段達到「強迫兒少發生性行為或猥褻意圖」,並加以合法化,那麼刑法將喪失保護未成年兒童的能力。

據衛福部2014年的統計顯示,2013年通報性侵的個案有近1萬9千人,其中受害者有85%為女性,12至18歲者共佔52%;而男性占15%,12至18歲者共佔65%。未成年男性受性侵人數已從2009年的573人,至今成長至1,329人,成長了1.3倍。

「同運團體不應只是一味替戀童癖人士尋求性解放,主張廢除刑法227條,而是要考量『所有孩子的人權問題』。」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呼籲,各政黨不要只是「用口號」來了解議題,就連行政單位在保護兒童的區塊上,也僅停留在3、4級的層級。

她質疑,若未來成年人與16歲以下孩童發生性交易,卻無法可管,試問「性仲介」是否將大幅增加?恐導致台灣成為全球第一個適合戀童癖居住的國家。
 


其他新聞快報
宣教有熱情也有策略 內地會150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 (基督教今日報)
最後一屆為生命站立義走 希望之光籲續傳尊重生命 (基督教論壇報)
翁山蘇姬勝選 緬甸大選可望終結軍方執政 (基督教論壇報)
基督徒聯誼運動會 跨宗派連結「動」起來 (基督教論壇報)
廢除刑法227,台灣兒少災難的開始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照片錦集

  台灣聖經網酷卡開放免費索取,歡迎多加利用!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