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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縱火犯

(201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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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提供者: 今日基督教報 【完整新聞及原始連結】
老王是某公司裡的二級主管,她能力不差,唯一缺點就是喜歡捕風捉影、道人長短,有時工作壓力一大,或事情一不順,就會找個對象來八卦、品頭論足一番。

然而,她所傳舌的內容多半都是不實、臆測的,總要等到當事人來向她抗議了,她才會不再傳揚那些說詞,但,對當事人卻已經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其實老王並不是一個所謂的「壞人」,但就是勒不住自己的舌頭,幾次下來,不知已有多少人因著她而飽受負面流言的困擾,甚至引起職場上不必要的對立與誤會。

有的時候,言語的破壞力可以是很大的!上述故事中「老王」的作風,讓我聯想到《聖經》上有一句諺語形容得很妙:「舌頭在百體裡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看哪,最小的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林。」的確,在人際關係上,「往來傳舌」猶如「縱火」,破壞力之強、之快!相信許多人都曾有過經歷。

想一想,在辦公室裡,有多少的誤解與衝突,都是因為轉了好幾手的八卦所造成的?最後帶來的,是工作氣氛的僵硬。

想一想,在教會裡面,有多少的誤會與紛爭,都是因為有人喜歡嚼舌根?最後造成會友、牧者之間的不愉快,甚至分裂。

倘若「往來傳舌」好似「縱火」,那麼,我們會是辦公室、教會裡的「縱火犯」嗎?我們會不會一不小心講了一些自覺無傷大雅的八卦、論調,而後卻在辦公室、教會裡「燎原」了起來?

是以在我們要講出口一件事之前,我們不妨先考慮以下三件事:

1.我確定我要講的是事實嗎? 很多時候,我們所要講的,連我們自己都不確定消息來源是否可靠。

2.我講出口以後,對「當事人」有幫助嗎? 也許講的是事實,但傳揚出去了以後,會不會把當事人給逼得下不了台?進而斷了回頭、悔改、改正的後路。

3.聽我講述的「對象」是否夠成熟?我這是講給誰聽?聽者會不會聽了以後反而軟弱?或不成熟地把事情給又渲染出去?

當然,沒有一個人會是聖人,沒有一個人可能永不失言,是以《聖經》也叮嚀我們「要勒住自己的舌頭」,就如《聖經》上所形容的,舌頭可以造就人,但一個不小心卻也可以「縱火」。

希望我們的舌頭都不會成為辦公室、教會裡的「縱火犯」,而是成為帶來祝福的管道。

【上帝小叮嚀】
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聖經》哥林多前書4章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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