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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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香港營商宣教高峰會於五月三十日及卅一日舉行會議,逾百位參與營商宣教的本港教牧信徒及基督徒商人一起分享及探討相關事工的發展,大會邀得洛桑運動及世界福音聯盟宣教委員會高級合夥人邁茨圖內哈格(Mr. Mats Tunehag)及環球伙伴總裁道格塞貝克(Mr. Doug Seebeck)分享經驗。由於營商宣教熟敏感事工,參加者均為應邀出席,部份聚會內容細節亦不便公開。
中國宣道神學院副院長余雋瑞牧師以「聖經中的使命營商」為題,指出聖經中的葡萄園比喻(太二十1-16)、綿羊和山羊(太廿五31-46),及路四18-20均是比喻天國的商人或企業,例如葡萄園比喻當中便有著創業、工資、及約的觀念等。他又表示由李金漢教授等著作的《Christ and Business Culture 》是採用神學家尼布爾的基督與文化模式作研究及商界協談模式,並包含一百一十九個本港基督徒個案,是可供參考相關課題的書籍。
邁茨圖內哈格為推動營商宣教,曾於早年召集 「第一屆全球營商宣教智庫」,並為「營商宣教」作出概括的定義,包括一、可持續和有盈利的商業行動;二、定意對人及國家帶出天國目的及影響;三、著重經濟、社會、環境和靈性果效,並實現整全轉化;四、關顧世界上最窮困及最少聽聞福音的群體。至於「營商」及「宣教」則可以演繹出以下模式:一、營商為宣教(Business for mission):以營商的盈利支持宣教;二、營商中宣教(Mission in business):在營商中聘請非信徒,並找機會向他們作見證;三、營商遮蓋宣教 (Business as platform for mission):借營商的名義去從事宣教活動;四、營商就是宣教 (Business as mission「營商宣教」):藉真正的營商業務去達成宣教及轉化社區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