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愛諾園上線 2月25日 星期二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新聞中心 歷史新聞 我的存檔 合作夥伴 我要當記者
進入閱報模式 友善列印
「兒童」代表著生命的「延續」與「傳承」
本文由網友投稿,轉載自【捍衛民法972 一同護家救妻兒】粉絲專頁
(2013年12月16日)
推薦本篇新聞 : 31
本新聞提供者: 網友/機構提供完整新聞及原始連結
每位「兒童」都代表著生命的「延續」與「傳承」,每一位兒童都代表著人類和國家的「未來」,我們「下一代」的利益需要被看重。

人類的每個「孩子」,都是由「男女結合」而形成,數千年來及歷史上從來幾乎沒有例外,孩子想要「爸媽」的愛與照顧,是需要被看重的。

不用精神科醫師、小兒科學會、政府官員或是明星藝人,來教我、告訴我、說服我,人類的「歷史」是怎麼延續的,每位發聲的人,都「證明」了要「男女結合」的制度---婚姻和家庭---需要被保障,也需要被教育,建構穩定的男女婚姻與家庭,才是減少並解決[收養孩童議題]治本的方法。

12/10是[國際人權日],「兒童的人權」需要格外的被看重!

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21條訂明,各國制定收養制度時須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首要考慮。

沒錯, 是「兒童的最大利益」,不是「成年人的性取向或成家自由」!

而且,《兒童權利公約》中「父母」兩字共出現了36次 [1], 然而,台灣多元成家法案卻把「父母」改為「雙親」, 這法案是貼近國際共識、抑或遠離呢?

不但如此,在收養孩童的條件,還加了但書[法院為前項認可時,不得以收養者之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特質等為理由,而為歧視之對待。]

就是為了這些想要「收養者」的利益,還是「孩童」的利益,為立法的出發點?任何影響「婚姻與家庭」穩固的政策與保護,與「兒童的人權」息息相關,也值得我們進一步來思索。

[1] http://www.un.org/chinese/hr/issue/docs/24.PDF  
新聞照片:



其他新聞快報
力克胡哲再度來台 傳遞信望愛人生信念 (台灣國度復興報)
力克胡哲用心擁抱群眾 問答中傳耶穌 (台灣國度復興報)
教會遭立案法團入稟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五大宗教論壇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百多國上萬華人愛用 BBN中文廣播聖經網 (今日基督教報)
完整新聞照片錦集

  聖經QR-CODE: 用手機快速抽取金句卡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