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資訊 |
標題 |
每日經歷神 申命記 第25天 |
分享者 |
台南艾力克斯 |
分享日期 |
2016/06/01 |
類別 |
線上講道 |
回應數 |
1 |
影片ID |
29245 |
收藏本影片 |
您尚未登入。無法收藏本影片
|
喜愛本影片? |
|
推薦 |
|
分享者簡介 |
|
請先登入網站來觀看影片
|
台灣聖經網酷卡開放免費索取,一起分享好網站
網友回應 |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
台南艾力克斯
|
申命記 第二十一章 1-14節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
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
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
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
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揀選了他們事奉他,奉耶和華的名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
那城的眾長老,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
禱告(原文作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他,要娶他為妻,
就可以領他到你家裡去;他便要剃頭髮,修指甲,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他同房。你作他的丈夫,他作你的妻子。
後來你若不喜悅他,就要由他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他,也不可當婢女待他,因為你玷污了他
發言日期:2016/06/01
|
本資料庫目前共包含 13,251 部YOUTUBE基督教相關影片
本站僅提供連結至 YouTube 網站的功能,影片內容、版權、以及其他相關問題請洽 YouTube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