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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議題: 立委及官員必要時可帶三歲以下嬰幼兒進入國會議場,你的看法?

參與投票人數: 140 (弟兄: 58  姊妹: 82)

投票開始日期:2016/03/11

投票結束日期: 2016/03/21

 結果
贊成 (16%) 23
反對 (79%) 111
不知道 / 沒意見 (4%) 6
 
 交叉分析: 弟兄投票結果
贊成 (20%) 12
反對 (72%) 42
不知道 / 沒意見 (6%) 4
 
 交叉分析: 交叉分析: 姊妹投票結果
贊成 (13%) 11
反對 (84%) 69
不知道 / 沒意見 (2%) 2

圓餅圖分析: 整體結果

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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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_sharry

官員兼保姆,完全不同的身分如何稱職,如何兼顧!議題永遠沒人在用心參與

發言日期:2016/03/11

依潔

有些私人企業都能自設嬰幼兒的托育中心,堂堂的政府單位無法負擔這種費用嗎?加上使用者付費,將孩子帶往托育的人,也應該付的起這筆費用吧!

發言日期:2016/03/12

梁啟文

Pray Godd Guidance.
Amen


發言日期:2016/03/12

newmanje

這個題目是說帶往國會議場,也就是一面質詢,一面有3歲的嬰幼兒在身邊,是嗎?
若是,就不是設嬰幼兒托育中心這個問題了。


發言日期:2016/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