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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區 歷史投票 問卷調查
 
本次議題: 是否該規定一定所得以上家庭,不得僱用外籍勞工 (看護) ?

參與投票人數: 152 (弟兄: 62  姊妹: 90)

投票開始日期:2015/04/18

投票結束日期: 2015/04/28

 結果
應該 (35%) 54
不應該 (44%) 68
不知道 / 沒意見 (19%) 30
 
 交叉分析: 弟兄投票結果
應該 (38%) 24
不應該 (38%) 24
不知道 / 沒意見 (22%) 14
 
 交叉分析: 交叉分析: 姊妹投票結果
應該 (33%) 30
不應該 (48%) 44
不知道 / 沒意見 (17%) 16

圓餅圖分析: 整體結果

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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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火火

所得低的人連三餐都成問題,根本沒錢請看護,仰仗外勞終非長久之計,還會引發其他問題,政府別偷懶,應該好好整合資源,建立規化妥善的長照制度才是正本清源之法。

發言日期:2015/04/18

happy_sharry

這樣的政策根本只是治標,還違反了個人的權益,政府應該找出根源再下決策吧!真是有點莫名奇妙


發言日期:201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