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議題: 是否該規定一定所得以上家庭,不得僱用外籍勞工 (看護) ?
參與投票人數: 152 (弟兄: 62 姊妹: 90)
投票開始日期:2015/04/18
投票結束日期: 20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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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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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低的人連三餐都成問題,根本沒錢請看護,仰仗外勞終非長久之計,還會引發其他問題,政府別偷懶,應該好好整合資源,建立規化妥善的長照制度才是正本清源之法。
發言日期:201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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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_sh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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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政策根本只是治標,還違反了個人的權益,政府應該找出根源再下決策吧!真是有點莫名奇妙
發言日期: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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