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議題: 最高法院明確宣示,可對精神障礙者判死刑,你有什麼看法?
參與投票人數: 149 (弟兄: 58 姊妹: 91)
投票開始日期:2014/09/26
投票結束日期: 201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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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農牧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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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需要定位,那一類的精神病。
發言日期:20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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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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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犯法,定死罪?
發言日期:201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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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_sh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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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精神疾病是否就可以卸責,這是很難去認定的問題,到如今我實在沒有看到任何有此疾病的人完全得了醫治可約束自己的行為,今天縱容了他,是不是也危害了其他人的權益
發言日期:201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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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子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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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是裝瘋賣傻逃避刑責,
而且最近新聞的兇殺案件越來越駭人聽聞(瘋狂砍殺、殺人分屍...等等),
這樣也好啦,殺人償命...天公地道。
如果命不該絕,上帝會做主的。Amen
發言日期:201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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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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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要被判死刑很難
無論有沒有精神病
發言日期: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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