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議題: 公務員可選領加班費代替休假,國家每年因此多支出60億,此規定是否該修正?
參與投票人數: 227 (弟兄: 89 姊妹: 138)
投票開始日期:2014/07/02
投票結束日期: 201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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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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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也要休息的。
發言日期:20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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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子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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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他們不知道台灣財政赤字相當嚴重嗎??
這樣對嗎??
發言日期:20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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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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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領取加費代替休假,這是求之不得的事,那裡會想到政府的財政已惡化到,已進入了加護病房,因為人不為己....,
發言日期:20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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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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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政策時, 就該想到人性是貪婪的!但往往制定政策的人也是如此!
發言日期:20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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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邊柳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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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有鼓勵 激勵的方案來替換休假制度?
例如: 休假時 執行一些關懷的弱勢團體或組織機構
中央政府的公務員和地方政府的公務員 財力和人力多有不均之處
真不容易均平 卻是可努力的目標
發言日期:20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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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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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就該多休息
發言日期:20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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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man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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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制度是強制14天休假
發言日期:20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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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_sh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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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制度,藉時一定成為不肖人士取財的管道,況且可以看到有很多閒人,為何要不休假加班呢
發言日期:201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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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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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情有那麼多嗎?
發言日期:201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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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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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上班時摸魚,再來加班領加班費。(不知是否還是摸魚)
據我知某些私人企業是加了班後,自己找時間放假補回時數,無加班費可領的。
發言日期:201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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