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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恩派有關咒詛的錯誤認識

分享人: zhouping
分享日期: 201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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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恩派有關咒詛的錯誤認識

作者:黃護道

有關咒詛的應驗

靈恩派人士錯誤地認為「人口?出的話是有能力有權柄應驗的,所以人說祝福的話就會使人帶來祝福的結局,所以人說咒詛的話就會使人帶來咒詛的結局。」靈恩派認為因為人的話會應驗、會改變命運、所以積極的思想會帶來積極的果效,會使人邁向神賜福的途徑。靈恩派這種信靠神的原則就變成了青一色的方法,這種信靠神的原則就變成固定的公式,因為他們不明白神掌管萬有的主權,他們認為神祝福的決定權在人自己心?口?,你可以選擇咒詛或祝福,無形中他們的神就是自己了。人說什麼就得什麼,這種理論正好滿足了人的私欲,所以葉光明寫的《你可以選擇咒詛或祝福》那本書便成了靈恩運動的屬靈巨著,他的思想影響了無數的所謂靈恩派領袖和糊塗的人。那種思想背後的靈明顯背違聖經,是邪靈的作為,是屬積極思想、成功神學、人本主義的那個邪惡的靈。這種神學理念、信仰教導是使人忽略上帝的主權、使人不知不覺地違背上帝的主權。他們認為所有的咒詛或祝福只在乎你的口?所吐出來的話,你口?為自己說祝福的話語,就會使自己得著祝福的果效;你口?向自已說咒詛的話,就會使自已帶來咒詛的果效。他們認為你口?為別人說咒詛的話,就會使別人得著咒詛的果效;你口?向別人說祝福的話,就會使別人帶來祝福的果效。這種看法明顯是把人的決定權直接代替了神的決定權。

所以靈恩派人士很害怕別人向自己說咒詛的話,也害怕自己不小心說出了咒詛的話。路加福音6:28「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淩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可見聖經不是說咒詛你們的,你們身上就會得著災禍,聖經也不是說咒詛你們的,你們要反擊,要求神捆綁仇敵。聖經只是叫我們為那些咒詛我們的人禱告和祝福,並叫我們學會饒恕他們。

一個基督徒不應該對外面那些攻擊的咒詛話語產生恐懼,不應該整天設法如何去避開別人咒詛的攻擊,不應該整天設法如何去化解別人對自己的咒詛。我們應該知道全能的天父不但在掌管我們的生命,也在掌管一切有形的、無形的、天上的、地上的、微小的事或巨大的事,他是萬主之主,他是萬王之王。在我們身上發生的災禍,並不是別人隨便說一句咒詛的話臨到之後就會應驗或成就。

門徒多馬曾經有一次講了一句很悲觀很消極的話,講了一句屬於咒詛的話,像許多中國人平常認為「不吉利」的話,他咒詛自己和身邊的人死。參考約翰福言11:16多馬又稱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多馬之所以講這句話是因為從來沒有親眼看見過死人復活的神蹟;是因為跟著主耶穌常常要東躲西藏,怕被猶太人用石頭打死;是因為不明白主耶穌的作為;是因為小看主耶穌的作為。然而當時門徒們沒有因著多馬的這句話作出回應,我們的主也沒有因著多馬的這句話作出回應。感謝主,多馬沒有與今天靈恩運動一樣的神學思想,感謝主,其他門徒也沒有與今天靈恩運動一樣的那種神學思想。否則,我想門徒彼得會第一個跑到多馬面前刮一巴掌,然後大聲說「多馬啊,你快認罪、快改口棄絕剛才那句屬咒詛語氣的話,你這樣可能會真的害死我們的」。如果彼得真的這樣說話的時候,約翰可能就又跟著上前不是責備多馬,而是責備彼得說「彼得啊,你說的也錯了,後面那句『你這樣可能會真的害死我們的』是不應該說的」。弟兄姊妹我舉這個假設是要證明一個邏輯性的問題,如果多馬那句屬咒詛的話真的有權能應驗,那麼彼得那一句指出多馬錯誤的話也是屬於屬咒詛的話了。

今天靈恩派的人就是落入這種錯誤的邏輯?面,比如張三說:「這麼冷的天氣,我們穿這麼少,會感冒的」,靈恩派的李四聽到後就馬上教導張三,說:「張三弟兄啊,你不應該說這種消極咒詛的話,這樣會害到我們感冒的」。其實李四的話在本質上跟張三的是一樣了。今天靈恩派的教導就是這樣錯謬。

現實生活中,無論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的確常常有些人在說完一些有關咒詛的話之後,很快就應驗災禍。的確也常常有些人在受到別人用一些咒詛的話攻擊之後,很快就應驗。這都是人的經驗,並不能代表人有直接施行咒詛的權柄,並不能說災禍的起因必定與人說了咒詛的話有關。我們不應該用這些經驗來代替聖經的真理。事實證明不是所有人在說完一些有關咒詛的話之後都會有災禍應驗,所以筆者認為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兩種:一種是由於事物進展運行中會存在機遇巧合性,另一種是由於邪靈在背後運行的迷惑手段使人生發錯誤的心。泰國有許多人信仰降頭,其實背後就是邪靈的工作,只是神有時候不攔阻而已,只是神有時候任憑他們錯誤下去,這並不能說人就有直接的權能控制禍福,這並不能說人就有直接的權能控制祝福的結局和咒詛的結局。

廣東人有個很奇怪的風俗信仰,一些做父母親的人認為,在自己的兒女幼小的年齡的時候,要避免向兒女講一些祝福的話,反而要向自己的兒女講一些屬咒詛的話;他們認為向自己的兒女講咒詛的話之後就會使自己的兒女帶來祝福的結局,他們認為向自己的兒女講祝福的話之後就會使自己的兒女帶來咒詛的結局。為什麼他們認同這種的風俗信仰是真理呢?原因是他們的經驗和經歷證明了自己的信仰是千真萬確的,往往有些身為父母的廣東人一不小心誇讚自己的小孩很健康的時候,很快小孩就得了病,很快應驗的是咒詛而不是祝福,這是帶來反效果,所以很多有這種信仰的人就不敢向孩子講祝福的話。這種奇怪的風俗信仰與今天靈恩運動的信仰恰好相反,這種奇怪的風俗信仰背後其實也是邪靈迷惑的作為,都是不合乎聖經的。當人接納這種錯誤的信仰時,魔鬼就有更多機會用這種方法來顯靈驗迷惑人,使人生發錯誤的心自以為正確。只是神有時候不攔阻,往往任憑他們錯誤下去,這並不能說人就有直接的話語權能來控制禍福,這並不能說人就有直接的話語權能來控制祝福的結局和咒詛的結局,也不能說魔鬼有直接的話語權能來控制禍福。聖經記載當魔鬼要攻擊傷害約伯之前,魔鬼要先獲得上帝的主權的允許;魔鬼在沒有獲得上帝的主權的允許下是沒有權柄傷害約伯的一根頭髮。

說咒詛的話有別於施行咒詛

說咒詛的話有別於施行咒詛,這句話是針對人而言的,人說咒詛的話與人施行咒詛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個人說了咒詛的話之後,並不等於他有權柄和能力把說咒詛的話實現,並不等於他有權柄和能力施行咒詛,人說的話不一定產生應驗的能力。人有自由說任何話的話,有自由說咒詛的話,但是沒有絕對權柄施行咒詛來成全口?所出的咒詛的話。有許多人(包括一些基督徒)每當聽到別人咒罵自己的時候,例如:「你生小孩沒有屁股」、「你喝水就被水咽死」、「你走路就被車撞死」;就被這些咒詛的話嚇得要命,害怕到不得了,擔心到不得了。其實人口?的話沒有那麼大的威力和權能施行咒詛,沒有那麼大的威力和權能憑己意把咒詛的話應驗,沒有那麼大的威力和權能憑己來控制別人的幸福和災禍。除非那個人是在神的吩咐帶領下宣講神心意要命定施行的有關咒詛的話,果效就不同了。

神說話發出的能力與人說話發出的能力不同,神說出咒詛的話之後必定會施行咒詛,使咒詛的話應驗。因為神的話是帶有能力的,神的話就是能力,神用他的話語權能創造天地、掌管萬有。神說咒詛的話的時候就是宣判要執行公義的時候,神之所以要施行咒詛是因為己經宣判了要執行公義。神不是只會說而沒有能力把所說變成實現,神從來沒有一句話會落空,也不可能會說錯半句話。只有神才有絕對的權柄和能力把說咒詛的話實現,因此,說咒詛的話與施行咒詛這兩樣事情只有在神?面是沒有衝突和矛盾的。

在一般情況下,神不會攔阻人說咒詛的話,因為人活在罪中,自我為中心,把?面老亞當的性情代替了真神的位置,因此神就往往任憑人如此下去。當一個人說咒詛的話的時候,往往會自以為義,往往會把自己當成審判者的身份,往往會把自己當成公義者的身份,往往會把自己當成至善者的身份,往往會把自己當成至聖者的身份。因此人就厚著臉皮從嘴巴?發出咒詛的話,用自己的話來隨便斷定是非,用自己的話來隨便辨別人的善惡,用自己的話來隨便代替真神的話。

參考「雅各書3:9—10「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當的!」神為什麼不喜歡人隨便說咒詛的話呢?其實原因不是因為怕咒詛應驗而影響他對萬有的管理和計劃,而是因為人在沒有獲得神的吩咐下說咒詛的話是一種罪。如果人在聖靈的感動?面按著神的旨意去向人說咒詛的話的時侯,這種情況就不是罪。其實如果一個人在神以外隨便說咒詛的話就是一種說謊的罪,就是一種冒犯神絕對主權的罪,如果神沒有叫你說咒詛的話,而你憑己意去說,那就是顛倒是非黑白,也是亂說多說,這是一種罪,參考太5:37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作是從惡?出來的)。」除非是在聖靈的特別帶領下,否則我們不應該隨便說咒詛的話,參考羅12:14「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聖經使我們知道,有時候神要向人施行審判的時侯,有時候可能會藉著人的口去說咒詛的話,這時候,人的口就成了神說咒詛的話的工具了,這時候,人的口?所說出咒詛的話就會應驗,並且可能有一種施行咒詛的能力跟著話語發放出去,從而使咒詛的話實現。大衛王犯了姦淫和殺人罪之後,先知拿單就說話咒詛大衛的孩子必定死,後來果真咒詛應驗,原因是拿單按著耶和華的旨意來咒詛大衛王,所以說咒詛的話就實現了,並不是拿單有直接的、絕對的威力和權能讓咒詛的話應驗。參考聖經撒下12:1「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對他說,」撒下12:13「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拿單就回家去了。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撒下12:18「到第七日,孩子死了。」

使徒保羅有一次說話咒詛一個行法術的人,當時使徒保羅說完咒詛的話之後,隨後咒詛馬上應驗,從而使咒詛的話馬上實現。原因是他當時被聖靈充滿說出咒詛的話,也就是說他是按照聖靈的帶領、神的旨意來說咒詛的話,來施行咒詛,所以說出的話是帶有能力。參考聖經徒13:8—11「只是那行法術的以呂馬,(這名翻出來就是行法術的意思)敵擋使徒,要叫方伯不信真道。掃羅又名保羅,被聖靈充滿定睛看他,說,你這充滿各樣詭詐奸惡,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你混亂主的正道還不止住嗎?現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暫且不見日光。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四下?求人拉著手領他。」

今天靈恩派的領袖就是不明白這個真理,摩押人為什麼請巴蘭去咒詛以色列人?因為他們根本不明白施行咒詛的權柄原是在耶和華手上。因為他們根本不明白神的主權和作工的原則,摩押人一直以為施行咒詛的權柄是在先知巴蘭的手?,他們一直以為耶和華是聽從先知巴蘭的神,他們一直不明白先知的工作原是要聽從耶和華旨意的。今天靈恩運動?的人就如當時摩押人一樣無知瞎眼。

什麼是咒詛﹖咒詛就是神向犯罪的人作出的公義的懲罰。從聖經?我們看見,人落在咒詛之下,其原因就是犯罪得罪上帝。

聖經第一處講咒詛的地方是當始祖犯罪以後,上帝的咒詛臨到(創世紀三14-17)這個咒詛包括痛苦和死亡(三章17、18),以及永遠的滅亡(啟二十10)。

在人類繼續不斷的墮落時,上帝藉著選民亞伯拉罕,把全人類分為兩個群體:「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最後達到「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1-3)

在選民離開埃及以後,上帝又把他們帶到西乃山,頒布了律法。律法顯明了上帝的聖潔、公義和良善,同時顯明違背上帝的人當受咒詛(申十一29、二十七13),律法使全人類的罪都再無可推諉(加三10),並落在聖潔律法的咒詛下。(瑪四6)

但是,上帝的最終心意是靠著律法的咒詛,讓人看到自己的敗壞和沒有出路,而來到基督面前(加三24)。並預備他的兒子成為肉身,為我們承受罪和律法的咒詛(加三13),好使我們因著他的兒子與上帝和好(羅五1)。

最終,全本聖經最後一處「咒詛」的地方是因著上帝救恩最終的得勝「以後再沒有咒詛」(啟二十二30)。下面我們具體來做一些解釋:

(一)上帝對人原罪(罪性)的咒詛:

自從人類的始祖亞當犯罪之後,他的生命就立刻落到咒詛的?面,亞當首先導致人靈性上的死亡(也即是神的靈要與亞當隔絕,參考創2:17——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然後亞當將要面對的是勞苦、疾病、衰老、肉身死亡(參考創3:17-19、羅5:12)。

因亞當這種咒詛會殃及他的子孫後人,也就是說在亞當犯罪的代表性——「在亞當?,眾人都成為罪人「這是教會歷代正統教義所說的——我們在母腹?就有了原罪,所以今天我們每一個人因著有了這種原罪而落在神的咒詛?面。(羅5:14、羅5:19、詩51:5)。因著這種咒詛,死亡和痛苦是一切在亞當?的族類不可避免的(所以並不一定疾病就是靈恩派說的那種「咒詛」)。

亞當的罪是普世受咒詛的根源,所以本人將亞當殃及他的子孫後人的咒詛的景況稱之為普世性的咒詛,範圍是全人類(羅三10)。

(二)上帝對人本罪(罪行)的咒詛

上帝對人本罪(罪行)的咒詛意思就是說神對罪人今生所犯的罪進行追討,分為即時作出的懲罰和末後審判時的懲罰。

神在掌管人類的命運和歷史的過程中,憑著他的智慧和主權,在必要的時候會運用施行公義的權能去咒詛一些行惡的人,也就是在今生?就用特殊性的咒詛來懲罰他們。所以你可能會看到這個世界有一些惡人做了很多傷天害理的事之後,很快地有報應臨到他們;(箴三33、王下一10、王下二24)在舊約中間我們甚至看到有時,上帝甚至藉著先知去咒詛罪惡滔天的國家(賽三十四9)。但是神這樣做並不是千遍一律的,而是個別性的,有計劃性的。所以你也可能會看到這個世界有一些惡人做了很多傷天害理的事之後,神暫時允許他們活得舒舒服服,不馬上作出懲罰,咒詛的懲罰好似延遲,保羅特別論到這件事說:「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提前五24)所以一時甚至是一世的順利,並不像靈恩派所說的那樣,就是上帝祝福。一個惡人可能在一生都非常順利,而義人卻受到逼迫(詩七十三全篇)但末後的時候上帝必定按照公義審判(傳八11--13、耶三十二19、啟二十12)。

神特殊性的咒詛將會臨到哪些人呢?今天我們沒有權柄知道,也沒有必要知道。今天在不信的人身上,神會用什麼樣的方法去咒詛某個人呢?我們同樣沒有權柄知道,也沒有必要知道。但是我們相信上帝有他絕對的主權和美意。

需要注意的是,新約聖經同時禁止人對人惡意的詛咒(雅三10羅十二14)。

(三)基督徒不再落在上帝的憤怒和咒詛之下,而是受管教和受試煉

只有那位絕對公義的神有權能向罪人施行咒詛,也只有那位絕對慈愛的神有權能釋放罪人脫離咒詛,而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就是使罪人得著脫離咒詛的唯一救法。主耶穌因著死而復活,代替我們的咒詛。一個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他的生命在基督?脫除了一切的咒詛。所以加三13宣告:「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挂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既然是這樣,為什麼基督徒還跟非基督徒一樣會有身體的病痛和死亡呢?為什麼神不是在人接受耶穌基督做救主之後立刻就使他身體的形狀改變並且被提?這樣又可以吸引更多的罪人信耶穌,一舉兩得,該多好呀!可惜這是罪人的想法。其實這正是神救贖的奇妙作為,神要廢掉滅絕智慧人的智慧,要廢棄聰明人的聰明。在羅馬書?可以使我們看到基督徒在今世?會嘆息勞苦,等候得贖(羅8:22--23)。也就是說按著我們的地位來講,我們信徒一蒙救贖,就得著了完美的祝福。但是按著我們的經歷來講,基督徒跟非基督徒因為同樣還「在亞當?」,所以同樣活在嘆息勞苦的光景。不過我們基督徒這種光景的性質跟非信徒光景的性質不同,我們基督徒的生命跟非信徒的生命有本質上的不同,基督徒已經得到了從上帝而來的新生命。聖經說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神把我們放在嘆息勞苦的光景下,目的是要使我們的信心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一7)。

為什麼基督徒還跟非基督徒一樣會面對神對我們本罪(罪行)的追討呢?神對我們的過犯進行追討,其實是一種管教,為什麼是管教而不是咒詛呢?因為我們的地位變了,我們成了上帝的兒子。上帝管教我們的目的是要使我們在聖潔上有份(來十二7--10)。

有關咒詛這方面的真理,今天靈恩派人士在這方面的認識是極之膚淺和錯誤的。他們認為祖宗犯的罪(本罪)會連累後代子孫,他們認為祖宗犯的罪,神會向後代子孫追討;所以教導信徒要找出祖先的罪,並要負起認罪的責任。如果要這樣的追根溯源的話,我們難道都要從亞當開始考察歷代祖宗所犯的罪,然後為他們認罪?聖經的教導是:「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所以我們認為靈恩派此舉不是「徹底聖潔」,而是正好相反,是按照人的喜好幫助罪人推卸罪。鼓勵罪人不認罪而把自己犯罪的責任推卸給祖先。聖經教導我們認罪的榜樣是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篇五十一3-4)

另外,雖然聖經?講到神要追討人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但是被神追討的真正原因,是子孫傚法了父親的惡,正如經文以西結書十八章說的:「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惡人若回頭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同是大衛的兒子,押沙龍因自己所犯的罪而死,所羅門卻因信靠神得蒙神的祝福,就是一個好例子(編註:所羅門晚年離棄神拜偶像的罪,神沒有在他活著的時候審判他)。聖經沒有一句話教導人在基督的救贖之外要找出祖宗的罪,並要負起認罪的責任,加以砍斷、釋放,才能完全脫離咒詛。

讚美主!我們倒是可以宣告:「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同眾聖徒同唱:「咒詛他受,祝福我享,苦杯他飲,愛宴我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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