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謙卑人
聖經中的謙卑人
古代的希臘人及羅馬人對「謙卑」有特別的看法。他們曉得人不過是塵土,價值低微,因而採用「塵土」(humus)為謙卑(humility)的字根來形容謙卑。可惜他們低貶勞工,故此習慣稱勞役的用人為「謙卑人」。
希伯來人對謙卑的觀念卻截然不同。舊約對卑微有獨特的教導,詩人告訴我們,神特別恩待謙卑的人:「但謙卑人必承受地土,以豐盛的平安為樂」(詩三七11);不但如此,詩篇中的義人就是謙卑人。不論貧富,神的子民都當謙卑地與神同行,因為「尊榮以前,必有謙卑」(箴一五33)。更特別的,就是神所喜悅的「謙卑人」,竟然是那些在社會上因沒有地位而被欺壓的人;他們雖然不被社會重視,卻清楚自己的身分,並擁有健康的自我形象。他們有三個特徵,就是信靠上帝、高舉公義及不倚靠暴力。
先知西番雅曾代表神向百姓宣告:「到了那日,你必不因你背叛我所作的一切感到羞愧,因為那時我必從你中間除掉那些自高自大的人。在我的聖山上,你必不再高傲。但我要在你中間,留下謙虛卑微的人。」(番三11-12,新譯本)他跟著強調三方面:「他們必投靠耶和華的名(信靠上帝)。以色列的餘民必不再行不義(高舉公義),也必不說謊;他們的口裡也沒有詭詐的舌頭。他們吃喝躺臥,沒有人驚嚇他們(因不倚靠暴力而心中無懼)。」(番三12-13,新譯本)
新約路加福音的開始,記載了馬利亞蒙召作耶穌母親的經歷。她的「尊主頌」提醒我們,謙卑的基礎是「尊主為大」(路一46),因為這是一切敬拜和事奉的起點。馬利亞歌頌神「顧念祂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有福」(路一48)。真正謙卑的人曉得他們的價值不是用錢財、家產、名譽、地位來量度的,更不是在乎他人的賞識和稱讚,而是對神說:「願?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 9-10)
耶穌在世時多次教導「謙卑」這課題。第一,耶穌曾呼召群眾:「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呼召背後的原因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一一28-30)。當日耶穌不但應許人得安息,也表明祂與普羅大眾認同。由此可見,謙卑不是個人的修養,而是與群眾的認同。正如真正的安息是處於勞苦之中,真正的謙卑是藏在重擔之下。
第二,福音書中有四處經文是直接與謙卑有關的教導:「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太一八4),以及「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太二三12;路一四11,一八14)。這些經文都是強調天國顛倒常理的價值觀:像小孩的人才能進入天國;在前的必在後,在後的必在前;貧窮的變為富足,愚蠢的成為聰明;在上的被降卑,在下的被升高;眼見的是暫時的,看不見的才是永久的……只有謙卑的人才能明白這般的道理。
第三,有關謙卑最明顯的教導,莫過於耶穌替門徒洗腳的模範(約一三1-17)。這段經文記載耶穌「脫去外衣」(4節,新譯本),原文是複數,指不止一件衣服,暗示耶穌脫得只剩下一塊蔽體腰布,像個奴隸。更重要的是「脫下」的原文含有放下自我尊嚴、卸下高貴地位、改換身分、捨棄自己等多層意思。約翰常用「脫下」來代表捨命,特別是耶穌「捨下」生命為人代死。有關的經文包括:「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約一○11、15、17-18)
總括來說,謙卑的基礎是尊主為大。聖經中的謙卑人,不是離群獨處的聖人,而是與普羅大眾認同、願意放下自己的人。他們信靠上帝,明白天國不一樣的價值觀,並且致力高舉公義。
http://www.bible-magazine.net/tc/download/45/4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