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之約: (創22:15-24)
亞伯拉罕與 神之約”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神對這個應許很顯明是在宣告,祂要恢復人因始祖犯罪所失去的祝福,也就是祂在創世之初所應允賜給人的。包括了”與 神親近的權利”,”擁有治理世界的地位”,和”人的裡面有神的靈居住”。亞伯拉罕之約表明了 神的救贖,聖經(路1:71-75)說:”拯救我們脫離仇敵,和一切恨我們之人的手,向我們列祖施憐憫;記念祂的聖約,就是祂對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所起的誓;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終身在祂面前,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祂; 神救贖的行動及領受神救贖的計畫都是以亞伯拉罕為起點。”聖經(加3:16)說:“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聖經(加3:9)又說:”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也就是凡有信心接受耶穌的人都與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創世記記錄亞伯拉罕的一生最大的特點就是順服 神,他從願意離開家鄉與親人開始,到結束時再次指出他對神的順服與聽命。故此,我們當學習亞伯拉罕的順服與敬畏 神,願意委身並信靠、敬畏及順服主耶穌,一切都按著祂的旨意去行,謹記著聽命與順從。聖經(撒上15:22)說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我們按照以上聖經所言去行,必定能得到 神的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