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紀第十五章 : 神對亞伯蘭的應許
神是何等看重他與人立的約,我們今天也在神與我們所立的約中。主耶穌在上十字架前,最後晚餐時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22:20)。祂滴著血一步一步走上了各各他的道路,親自以祂的身體完成了救贖的工作。我們本來該是神憤怒刑罰的罪人,但因著基督的代贖,我們竟然被神稱爲是義人。
神喜悅誰,就把地交給誰。這段關於為奴的預言,四百年是個約數,在經文中表現這為奴之事,也是神安排預定的。而這一段漫長的年日,也是這些亞摩利人的恩典,看他們能否悔改,這更表明神對這些亞摩利人罪孽的忍耐。
亞伯蘭得到神答應給他許多後裔和迦南地,但不是立即得到,乃要等四百年,這是很長的時間。我們要記得神的應許乃按祂的時間實現,遲延並不等於不兌現。有時我們要承受應許,似乎也在試煉中,如同亞伯蘭的後裔一樣,但神的恩典必然發生作用的,祂必會成就應許,因此讓我們學會:”耐心等候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