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人失足
當娜亞出了方舟之後就做了農夫,他有一次就在葡萄園中,因醉酒而赤身露體,違反了 神的訓示。他的兒子閃看見之後沒有做適當的處置,反而告訴其他兩位兄弟。娜亞為義人,他卻因醉酒而導致失足,做出 神所不喜悅的事情;酒能迷失人的本性,作為基督徒必要深思它的嚴重性,也是我行事的警惕。閃的錯誤就是對自己的父親不該有看笑話的心態,未能將父親妥善的照顧,更不應該的是他的傳舌之禍,致使他受挪亞的咒詛,(創9:25)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做奴僕的奴僕"; 身為 神的兒女的我們,這些教訓都是應該警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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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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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能迷失人的本性
發言日期:201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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