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的應許與宣告《申命記 第 28 章》
1「我留意聽從耶和華我神的話,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就是祂今日所吩咐我的,
祂必使我超乎天下萬民之上。
2 我聽從耶和華我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我,臨到我身上:
3 我在城裡必蒙福,在田間也必蒙福。
4 我身所生的,地所產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蒙福。
5 我的筐子和我的摶麵盆都必蒙福。
6 我出也蒙福,入也蒙福。
7「仇敵起來攻擊我,耶和華必使他們在我面前被我殺敗;他們從一條路來攻擊我,必從七條路逃跑。
8 在我倉房裡,並我手所辦的一切事上,耶和華所命的福必臨到我。
耶和華我神也要在所給我的地上賜福與我。
9 我謹守耶和華我神的誡命,遵行祂的道,祂必照著向我所起的誓立我作為自己的聖民。
10 天下萬民見我歸在耶和華的名下,就要懼怕我。
11 我在耶和華向我列祖起誓應許賜我的地上,祂必使我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所產的,都綽綽有餘。
12 耶和華必為我開天上的府庫,按時降雨在我的地上。在我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我。
我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至向他們借貸。
13.14. 我聽從耶和華我神的誡命,就是祂今日所吩咐我的,謹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隨從事奉別神,
耶和華就必使我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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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主名宣告:
我出也蒙福,入也蒙福。我在城裡必蒙福,在田間也必蒙福。
在我倉房裡,並我手所辦的一切事上,耶和華所命的福必臨到我。
耶和華必為我開天上的府庫,按時降雨在我的地上。在我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我。
我聽從耶和華我神的誡命,就是祂今日所吩咐我的,謹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隨從事奉別神,
耶和華就必使我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阿們!
發言日期:201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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