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自由中自由(下):他就照所许的愿行了
两个月后,她回到她的父亲那里,她父亲就照他所许的愿向她行了。(士十一39)
耶弗他在他同亚扪人作战之前,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甚麽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士十一30∼31)神应允了他,使他大大得胜亚扪人,攻取了二十座城。耶弗他可能还没有走到家前就已经听见那击鼓跳舞的声音,准备享受他人生当中第一个荣耀的时刻,哪知却是一个晴天霹雳——那个第一个出来迎接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女儿!而且是他唯一的孩子!
如果是一般人,当时可能会马上对主反悔说:「主啊,原谅我刚才一时冲动,随便说说,我知道你也不喜悦我们杀人,更何况是自己的女儿,我就献上5只公羊给你算了吧……」不然就是反过来埋怨神为什么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主啊,过去几十年我已经很不好过了,我没有别的亲人,只有一个女儿,现在好不容易能够在那些曾经排斥我的人面前威风一下,而且为自己的百姓立下大功,你竟又要让我失去我唯一的女儿?未免太无情了吧!」耶弗他确实很难过,所以他一看见是自己的女儿出来迎接,就撕裂衣服说:「哀哉!我的女儿啊,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难了;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但是……他没有收回所许的愿。
他的女儿了解他父亲的性格,虽然他们从小就生活在被歧视的环境下,可是她自小父亲正人君子的形象就深深烙印在她心里,她知道父亲做事正直、有原则,绝不违反自己的誓言。一方面她不为难父亲,另一方面,我想,她早已被父亲那种忠实的性情所感化,所以她也坚定的配合。女儿对父亲说:「父啊,你既向耶和华开口,就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因耶和华已经在仇敌亚扪人身上为你报仇。」只是她向父亲要求有一件事,就是容她去两个月,与同伴在山上,好哀哭她终为处女。耶弗他许可了,直到两个月后,她回到父亲那里,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这表示耶弗他将她「献为燔祭」了。他的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此后,以色列中有个规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
本处引起一个圣经的难题——难道神喜悦人将人献为燔祭吗?因此,有一些学者认为这里所指的「献祭」并不是将他的女儿杀了献祭,而是指她一生持守独身,在神的会幕里面服事,不能为耶弗他继承后代。本文不想仔细的探讨这个问题,只想简明表达笔者立场:耶弗他确实是将女儿献为燔祭,但是这并不表示神喜悦这样做。无论如何,有一点是肯定的——还这个愿对耶弗他是极艰难的抉择,但是……他说到做到!无论这个愿是多大,多困难,他都没有反悔。
很多人所缺乏的,就是这种精神和对自己忠实的品格。答应别人的事很容易忘记,答应神的事更容易反悔。在我们的潜意识里面,神既然看不见,且又满有慈悲、怜悯,所以在祂面前我们总是漫不经心、随随便便。在需要主的时候什么愿都可以许,有人说:「主啊!帮助我吧,赐给我一份月薪三千元的工作,我就固定将十分之一奉献给你。」结果神应允了,要交出十分之一时,心里开始想:「主啊,你其实也不需要这么多嘛,你知道,我还有儿子在读书……」又或者参加培灵大会,讲员讲道大有能力,我们感动流泪,对主说:「主啊!我要一生爱你,将自己完全的奉献给你!」过了两个礼拜,都忘记了……。
2010年很快就过去,2011年就要来临,这许愿的「旺季」,实际上也是我们考验自己是忠实待己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