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
腓立比書3章8~21節
3:8 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3:9 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 神而來的義,
3:10 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3:11 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
3:12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註:“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
3:13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3:14 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3:15 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 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
3:16 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
3:17 弟兄們,你們要一同效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
3:18 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
3:19 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3:20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3:21 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