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詛可咒
可詛可咒
轉載:每日天糧7月6日
「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林前16:22)
辜負人的愛是叫人最傷心的事,親愛的人所加的傷痕是過於仇敵所加的。不知世上有多少父母因為兒女們心碎了,愛人為失戀而心碎了。試想愛我們到極點,為我們捨命流血,犧牲一切的主,看到我們變心,不再愛祂了,祂的心該何等難過。那比釘十架的兵丁所加的傷痛要大得多,若有人不愛主,這人是否可詛可咒?
主不但為我們捨了自己,也將萬有和祂一同賜給我們,從污穢卑賤的污泥之中,將我們這些如蟲和蛆的人(伯25:6),提拔到極高的地位,甚至得權柄作神的兒女,得享天上永遠的榮耀和國度。然而,若我們得到了那樣大的福氣,好處,卻仍貪戀世上一些小事,就實在是惡事。那是何等的貪心和不義,不知足和忘恩,這樣的人應當如何,是否可咒可詛?
如果蒙主那樣的大恩大愛,卻為著世人世事將祂丟棄,愛那些而不愛主,這給萬有的主,多大的優傷和羞辱。這樣人應當如何,是否可詛可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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