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要課程--聖經基要道理
基要課程--聖經基要道理
1 神的屬性有可傳也有不可傳的;
譬如神是愛,而人會愛,
是神造人時賜給人的。
神的不可傳屬性,是神本體的屬性,
是我們人所沒有的,
如神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
人是有限,神無限。 是
2 神的無所不能,明顯之處表現在祂的死裡復活, 表現在祂的能無中生有。
這是人所不能做的。(羅馬書 4:17) 是
3 詩篇 139:7-8 記載:
「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
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
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
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
神是無所不在的神!
而人若在這裡,就無法同時在別處! 是
4 神是永恆的,神是自有永有的。
神公義、慈愛、 憐憫、聖潔、獎賞
的屬性是不變的。(出埃及記 3:14;詩篇 90:2) 是
5 出埃及記 20: 3裡 ,
神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創造宇宙萬物的真神
(上帝) 是獨一絕對的神。 是
6 詩篇 145:17「耶和華在他一切所行的,
無不公義。 在他一切所做的,都有慈愛。」
神是公義的神! 是
7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神造人的時候,把愛放到人的心版裡。
「…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神是愛!(約翰一書 4:7-8) 是
8 馬太福音 9:36 說到耶穌看見許多的人,
就憐憫他們, 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神是憐憫人的神。 是
9 神有聖潔與公義的屬性,因此有對罪的審判。
神有憐憫與慈愛的屬性,祂要給人救贖。
按神完全的聖潔公義,沒有人能逃避神的審判;
因父神的憐憫慈愛,在神子耶穌十字架的救恩裡,要賜給相信祂的人。 是
10 神是賜生命的神。約翰福音11:25
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是
11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
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希伯來書 11:6)
神是獎賞的神!要賜恩典給凡尋求祂的,相信祂的人。
我們人並沒有神的這個獎賞人的屬性。 非
12 神是真理,神不會有錯;神是信實的,神不說謊,不會背信所說的話。 是
13 神是主權的神,也是全善的神。
我們敬拜神,不要像對秘書般吩咐祂,
譬如禱告求醫治恩賜時,若表白說憑信心宣告,
神一定醫治, 這樣就可能已經侵犯了神的主權。神有全能,祂或醫治或不醫治自有祂的美意。
(參考哥林多後書 12:7-9) 是
14 有關於神的名:耶和華以勒的意思是
「耶和華是我的醫治」(創世紀 22:14)。
耶和華拉法,即「耶和華為我預備」(出 15:26)。 非
15 更多有關於神的名如下:
耶和華尼西,就是耶和華是我旌旗,
即耶和華必率領我們作戰的意思(出 17:15)。
耶和華沙龍,指耶和華是賜平安的神。(士 6:24)
耶和華齊根努,指耶和華我們的義,
意思為:神是我們的義。(耶 23:6)
耶和華沙瑪,指耶和華在此 (結 48:35)。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