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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會失去嗎?

分享人: 古代牧羊犬
分享日期: 2011/04/21
檢舉內容: 檢舉不當內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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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讀經文的觀點

關於解讀三篇有關末日刑罰的經文,我將引用韋思敏斯德信條的觀點解釋。



第10章第4條:

「其他未蒙揀選者,他們雖然蒙神話語的呼召,或許有聖靈一些普通的感動,但他們並未真正歸向基督,所以不能得救。」



經文: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2:14)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

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太13:20-21)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來6:4-5)

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來。」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6:64-66)



第21章第4條:

「也不可為那些明知犯必死之罪的人禱告」



經文: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約壹5:16)



從中所獲得的解經原則:

因此我們得知,在解讀末日審判相關的經文,必須跳脫「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受洗」與「未受洗」的層次,當以「受揀選」與「未受揀選」論之。此論的最大前提是:個人只能以個人是否活出「受揀選」為確據論之,不能輕易用任何表象來斷定他人是否「未受揀選」。依照信條內容及所提出的佐證經文,「救恩會失去」此論述並非等同阿民念主義中的「行為稱義」,乃是指「未受揀選的」蒙受來自「聖靈的普通感動」進而成為「並未真正歸向基督」的「基督徒」,若「離棄道理」,就無法「重新懊悔」,並確實有所謂的「必死之罪」。



二、應當如何解釋稗子的比喻

經文:

耶穌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人撒好種在田?,及至人睡覺的時候,有仇敵來,將稗子撒在麥子?就走了。到長苗吐穗的時候,稗子也顯出來。田主的僕人來告訴他說:『主啊,你不是撒好種在田?嗎?從哪?來的稗子呢?』主人說:『這是仇敵做的。』僕人說:『你要我們去薅出來嗎?』主人說:『不必,恐怕薅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容這兩樣一齊長,等著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要對收割的人說,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惟有麥子要收在倉?。』」(太13:24-30)

當下,耶穌離開眾人,進了房子。他的門徒進前來,說:「請把田間稗子的比喻講給我們聽。」他回答說:「那撒好種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種就是天國之子;稗子就是那惡者之子;撒稗子的仇敵就是魔鬼;收割的時候就是世界的末了;收割的人就是天使。將稗子薅出來用火焚燒,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挑出來,丟在火爐?;在那?必要哀哭切齒了。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3:36-43)



解經:

若以「基督徒」與「非基督徒」或「受洗」與「未受洗」的層次來解這段經文,那麼關於「恐怕薅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這部份就顯得牽強,因為末日到了,「聖徒」會先被提,那麼又何來怕傷了麥子之說?而「田地就是世界」不需要特別解讀就是世界與教會的區別,就現象而論,教會與聖徒也都在「田地」裡。最後的關鍵經文「從他的國裡挑出來」,世界不是神國建構的基底,教會才是,那麼這段經文應當是指身在教會中卻「未受揀選的」。若用「受揀選」與「未受揀選」的層次來解讀整段經文,將回得到「教會中有麥子與稗子之分」的結果。



二、應當如何解釋工程的比喻?

經文:

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經過的一樣。(林前3:10-15)



解經:

這段經文應當是指擁有「與神同工」的職份的人,也就是真正「受揀選的」。就現象而論,在受洗成為「基督徒」的人當中,有沒有終其一生,他的根基不是建立在耶穌基督上的?有,有的建立在「給我財富的耶穌」,有的建立在「使我健康的耶穌」,有的建立在「讓我地位崇高的耶穌」,這樣根基是建在耶穌基督上嗎?很顯然,不是,是建立在私慾上,耶穌並不是他的根基,而是他生活的點綴,那麼嚴格來說,這類的人可能沒有「工程」可燒。而活出「受揀選」的確據的人當中,有沒有人是終其一生「擁恩自重」,只顧自己得救,在福音上怠惰的人?有,這類的人雖根基是在耶穌基督上,但他的工程薄弱,所以那未善盡職責的部分,要像從火裡經過一樣的得救,這是一種更高標準的解讀,但也是最符合的解釋方式。



三、如何解讀主應許再來的經文呢?

經文: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慾出來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呢?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他們故意忘記,從太古,憑神的命有了天,並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故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親愛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3)



解經:

「他們故意忘記…」這一段若用「未受揀選」的層次來解經,以未信者來說,適用於主耶穌在馬太福音12章22到32節的教導來論,「褻瀆聖靈的罪,不能得赦免」,指的就是受過聖靈感動卻至死不悔改。以已信者來說,適用於希伯來書6章4到5節的教導來論,「背教判道的罪,不能得赦免」,指的就是棄守真理後反過來對抗上帝。如此一來,這段經文就不會與韋斯敏斯德信條中第17章所得到「聖徒永蒙聖靈保守」的結論相衝突,因為這些都是「未受揀選」的人。而「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就是在「上帝未揀選的前提下,救恩是會失去的」的核心價值。上帝願人人都得救,仍舊施恩給那些未受揀選的,讓他們一樣有機會受聖靈感動而悔改,一樣有機會因聽道而信道,但是人的罪性最終還是墮落的,還是走向滅亡的,上帝就任憑此人無視祂、反對祂、抵擋祂甚至咒罵祂,讓他完完全全死在罪中。



四、結論

有人會覺得這樣的解經是不是太嚴厲了一點,但是仔細端詳思考,從我們所知的聖經裡面,生命是一件隨便的事情嗎?蒙恩是一件隨便的事情嗎?基督信仰,就是世上最嚴肅的事情,因為至高無上的神,為了我們這些必朽必壞、完全只配滅亡的人類而死,請問能不嚴肅看待這件事情嗎?我們既然受洗成為基督徒,就當積極努力活出那蒙上帝揀選、蒙基督救恩、蒙聖靈保守的確據,愛神所愛,恨神所恨。若信主後背棄上帝,任憑自己的私慾而行,且終其一生都不曾悔改歸向神,那麼救恩是會失去的,只能證明我們「未蒙揀選」,因為他的揀選、救恩、聖工是有果效的。若有人有「行惡一輩子,死前再悔改」這樣的念頭,不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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