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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個富足的原則

分享人: 馬利亞公主
分享日期: 201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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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個富足的原則


/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金錢是個好的僕人,但是,卻是個糟糕的主人。


在這末後的日子中,神要親自興起許多愛奉獻的「福音企業家」

從神領受到自己所需要的供應

更能從神領受到屬靈的智慧

為主大大地賺得錢財以及靈魂!



















今天,許多基督徒都知道神的旨意就是要祂的兒女活在祂的恩典及富足裡(參考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詩篇一一三篇5~8節;哥林多後書九章11~13節)我們每一個人都有金錢上的需要,我們需要用它來購買日用的飲食、照顧孩子、付房租、付各樣的帳單等等。在傳福音的事工上,金錢更是必要的工具。



金錢是個好的僕人,但是,卻是個糟糕的主人。有人為了錢財而不擇手段,也許為了錢財而殺人、偷竊、搶劫、貪污、說謊、出賣自己的肉體、出賣自己的孩子等等。其實,擁有錢並不是罪,被錢擁有才是罪!金錢不是好東西,也不是壞東西,它只不過是個工具而已!然而,為甚麼有許多人要把這個工具當成主人呢?就如聖經說:「陰間和滅亡永不滿足;人的眼目也是如此。」(箴言廿七章20節)人肉體及眼目的慾望叫人陷入貪財當中,人愈是不知足,就愈是追求物質上的享受,對金錢的崇拜就愈來愈深。在人類歷史鐘,很少有人能夠成功地作金錢的主人,許多人都想「倚靠自己的聰明」、希望「急速發財」(參考箴言三章5節,廿八章22節),但是在聖經中,的確有一些人成功地成為了「金錢的主人」。

我們相信在這末後的日子中,神要親自興起許多愛奉獻的「福音企業家」(參考羅馬書十二章8節;歷代志上廿二章14節),他們不僅能夠從神領受到自己所需要的供應,他們更能從神領受到屬靈的智慧,為主大大地賺得錢財以及靈魂!不要懷疑,你、我就是神所要重要的兒女!以下是一個富足的原則:



原則一:順服神的聲音



「耶和華──你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教訓(教導)你,使你得益處(利潤),引導你所當行的路。甚願你素來聽從我的命令!你的平安就如河水;你的公義就如海浪。」(以賽亞書四十八章17~18節;括孤內為KJV直譯)



在美國有位牧師──諾赫斯博士(Dr. Norvel Hayes),他藉著順服神的聲音,平均每年都至少奉獻一百萬美金在福音事工當中,二十多年來都是如此!他建立了聖經大學、餵養貧窮者、做監獄的福音工作,設立了單親媽媽的關懷中心,又舉辦醫治和趕鬼佈道會,同時又經營九家企業。



根據聖經,神的話語可以分為兩種。第一就是logos,也就是神對每一個基督徒的話語,是一般性的;第二就是「瑞瑪」(Rhema),也就是神針對你個人的話語,是個別的。我們無法從雅各書、提摩太前書或聖經的任何一卷書,來知道神在我們生命中特定的計畫,就是為甚麼我們必須要聽到「瑞瑪」的原因。我們若與神建立個人親密的關係,神就會將瑞瑪啟示與我們,祂會告訴我驟要與誰結婚、買哪輛車、做哪一項投資等等,這些都是針對你個人的人生計畫。當你一聽到神對你說話,就當立刻順服,無論祂說的事情對你來說是何等不合理,因為「順服的人必定帶來祝福」。



原則二:信靠神的恩典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四章16節)



英國的喬治.慕勒(George Muller;一八○五∼一八九八年),他信靠神的恩典,一生中向天父領受了一百五十英磅,以當時的物價來說,這是極龐大的數字,約相當於現今的十億金。他不僅用這些錢照顧了上萬的孤兒及兒痛,也為其他聖經學夜及宣教士奉獻。今天,你若對神的恩典沒有如此的信心,每天宣告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是個好的開始(也許每天至少宣告一百次),這會幫助建立你的信心,使你信靠神的恩典,因為這是所有富足的來源!然而,這並不代表我們可以懶惰,甚麼事情都不做了。不要忘記,聖經仍然吩咐我們要殷勤地工作(參考箴言十章4節;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10~12節)。如果你殷勤地工作,也沒有隨意揮霍金錢,但是在生活中仍有缺乏,那麼,你需要每天大量地宣告神的恩典,並禱告一直到你聽到神的聲音和指示!



原則三:不要憂慮,我們是神的兒女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馬太福音六章24~26節)



聖經說,每當我們憂慮的時候,我們就是在事奉瑪門,而且憂慮是撒旦的詭計,牠會藉著憂慮來使我驟懷疑神的供應。上述的經文指出:難道我們的信心比不上一隻小鳥嗎?我們連小鳥般的信心都沒有嗎?難道神愛你沒有比小鳥更多嗎?身為神的兒女,我們可以大膽祈求神來供應我們的基本需要(腓立比書四章19節),如同直接走向爸爸的冰箱,拿裡面的食物一樣!即使今天被困在一個無人島上,我們仍然要相信天父的供應,相信祂能夠有一百零一種供應我驟需要的方式,因為我們是祂的兒女!

約翰.雷克(John G. Lake;一八七○∼一九三五年)是位曾在非洲傳福音的使徒。他在非洲服事有五年的時間,曾建立了六百廿五間教會,造就了一千二百五十位傳道人,帶領了十萬人歸主,在他的服事中發生了無數的神蹟奇事。一九○八年,在雷克夫婦和七個孩子要去非洲傳福音之前,雷克把自己的上百萬美金奉獻出去,自己只剩下二塊美金。有人問他為甚麼要如此做,他的回答是:「既然神能在永恆的天堂裡供應我一切的需要,神當然也能供應我在地上一切的需要。」



原則四: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傳福音)



「所以,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六章31~33節)



派特.羅伯森(Pat Roberson)開始了基督教廣播公司(Christian Broadcasting Network),是美國「七百俱樂部」的創辦人。最初他家中沒有任何電視,但是神卻在那時候呼召他做電視福音事工,利用傳播媒體來傳福音。如今,全球幾手每一個國家都可以收看到七百俱樂部的節目,派特.羅伯森和他兒子藉此帶了上百萬人信主。神也賜給他一架747噴射機,使他可以在世界各地做醫療宣教的事工。



雷斯特.桑瑞爾博士(Dr. Lester Sumrall)餵養上百萬飢餓的兒童,他曾說:「今天,魔鬼非常喜歡基督徒以自己事業和家庭為中心,這樣,他們就會失去救百萬富翁,就等於是背叛了耶穌基督的福音。」

我們基督徒不需憂慮吃甚麼、喝甚麼,聖經告訴我們,只要我們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我們了!



原則五:不要欠債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箴言廿二章6~7節)

我們可以說,這兩節經文也是吩咐我們要教導孩子不要欠債。欠債的意思就是:「今天先享受,日後再付上代價。」我們的孩子需要知道:他們的供應者是不聖誕老人,也不是銀行,天父才是他們的供應者。若要教導下一代金錢管理的原則,我們自己需要先作孩擬的好榜樣。我們若只是嘴巴說神是我們的供應者,然而,我們的房子、車子、傢俱和衣服卻全是貸款和刷卡來的,則是變相地把銀行的借貸系統看作我們的供應者了。



今天,當基督徒有財務上的困難時,他們會找牧師為他們禱告,也許希望把他們身上貧窮的邪靈趕走(其實聖經並沒有提到「貧窮的邪靈」),但是,牧師為他們禱告完之後,他們還是不改其消費習慣,或一遇困難就立刻轉向銀行借貸,這並不是治本之道。不要忘記,銀行成立的目的並不是來幫你還債的,乃是要想盡法子讓佚持續在債務當中,因為這是他賺錢的方法!根據台灣財政部金融局在二○○三年底的資料顯示,平均每個家庭每以預借現金與循環信用額合計為八萬六千三百○五元台幣,此數字已超過台灣家庭的平均收入;在美國,每個家庭每月也有平均八千美元的卡債。我們可以說,今天基督徒若要得著神經濟上的祝福,首先便要脫離現今社會裡的銀行借貸系統。我們需要改變自己的金錢價觀,聖經說:「愛宴樂的,必致窮乏;好酒,愛膏油的,必不富足。」(箴言廿一章17節)

美國有位牧師叫做約翰.奧斯丁(John Osteen),他的教會每年都有奉獻二百萬至三百萬美金在宣教事工上。他說過一句很有智慧的箴言:「你若買不起椅子,就先坐箱子;你若買不起箱子,就要先坐地板。」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不要欠債!

另外,聖經也要我們負責任,「逃債」的行為並不符合聖經。詩篇卅七章21節:「惡人借貸而不償還;義人卻恩待人,並且施捨。」若是基督徒因為不知道神對金錢的教導,或因其他原因而背負了債務,現在當務之急應該迫切禱告,尋求神的幫助及引導,同時也向神悔改,改變自己以前消費或借貸的習慣等等。聖經說:「我的神必照祂榮耀的富有,在基督耶穌裡,供應你們一切的需要。」(腓立比書四章19即;KJV直譯)並且,神說:「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約翰福音十四章14節)



原則六:學習知足



「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腓立比書四章11節)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摩太前書六章6~8節)



德蕾莎修女(Mother Teresa)的平生檢樸,沒有花大錢買名牌衣服、汽車,吃高級的餐飲。雖然有許多人為德蕾莎修女奉獻,但是她知道當將金錢做為福音的工具。身為基督徒,要知道天父並不會虧待自己的兒女,但是我們應有的心態是──「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你若有一輛全新的賓士汽車,但是,如果神在一段時間之後,突然對你說話,要你把這賓士汽車賣了,再去買一輛豐田汽車,並且把省下的錢拿去餵養孤兒和貧窮,這時,我們也應當順服神,說:「主,我願意!」我們若學會知足,神就能信任我們來為祂管理更多的金錢。



原則七:治死貪財的根



與你分享一個小故事:一天,有位叫做「小胖」的基督徒死了,他被一位天使帶到天堂的入口,入口處站著天使長米迦勒。於是,米迦勒要求帶小胖上來的天使說:「給他搜身吧!因為聖經說人不能帶任何東西上天堂!」(參考提摩太前書六章7節)

但是,當這位天使要搜身時候,才發現小胖的背後藏了一大袋很重的東西。小胖不願意讓這位天使看裡面裝了甚麼東西,他懇求說:「拜託!拜託!我只帶這一袋東西水天堂就好。」於是,天使硬是把袋子搶來,打開一看,天使嚇了一跳,說:「不會吧!」這位天使百思不得其解。

天使長米迦勒說:「是甚麼東西啊?你看到甚麼了?快告訴我。」天使回答說:「這個人好奇怪,他……竟然把天堂用來鋪馬路的東西(黃金)帶來了!(參考啟示錄廿一章21節)帶這上來做甚麼?幹嘛這麼寶貝用來鋪路的東西呢?人類真奇怪

人死的時候是帶不走任何一毛錢的,我們不需要貪愛錢財,要僅記:金錢只是個僕人,並不是我們的主人。聖經說:「貪戀財利的,擾害己家;恨惡賄賂的,必得存活。」(箴言十五章27節)聖經又說:「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產業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以弗所書五章5節;KJV直譯)「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加福音十二章15節)

美國有位牧師叫蓋瑞.卡普特(Gary Carpenter)在還未踏入服事之前,曾累積了三十年的債務。後來,他每天花五至十個小時以方言來禱告,跟隨聖靈的引導,聖靈要他做甚就順服,於是,聖靈在三年內幫助他走出了三十年的債矛後來,他每年還有能力奉獻給其他福音事工的金錢,近乎自己的薪水值呢!蓋瑞.卡普特牧師說,藉著方言禱告,聖靈幫助他治死貪財的根,教導他許多基督徒富足的原則。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馬八章13、26節)

若要治死肉體的軟弱,以及治死貪財的根,方言禱告的確是個最好的方式;同時,方言禱告也能夠幫助我們更精準地聽到神的聲音及引導(雖然方言禱告並不是惟一的方法)。



原則八:敬拜神帶來智慧和富足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敬畏耶和華,甚喜愛他命令的,這人便為有福!他的後裔在世必強盛;正直人的後代必要蒙福。他家中有貨物,有錢財;他的公義存到永遠。」(詩篇一一二篇1~3節)當我們敬拜耶和華的時候,就是表達對示智敬畏與愛慕,可以說敬拜就是一種親吻和擁抱天父的方式。有時,基督徒會模糊了自己信仰的焦點,不小心就專注在「向神求禮物」(如:富足),而忘了要敬拜祂,去親吻、抱抱這位阿爸父!其實,神自己才是我們的焦點,我們當注目看耶穌,注目仰望神,時常的富足就成了附帶的祝福,最大的祝福還是擁有神自己!

我們從聖經中可以看出,大衛從小就愛敬拜神(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六章18節),是個真正的敬拜 ,許多詩篇都是他寫的。而在人類歷史中,奉獻最多給神國度的也非他莫屬。在美國的一位牧師──諾赫斯博士也是個敬拜者,他每天會在辦公室裡敬拜神三次,每次至少十五分鐘。因此,神經常跟他說話,教導他如何經營九企業、投資的各種消息等等。二十多年來,諾赫斯博士每年所奉獻在神國度的金額都超過一百萬美金,另外,他也建立教會,為主傳福音、賺得靈魂,做許多的福音事工。

要知道,神對於那些愛親近祂、愛慕祂的人,神說:「尋求耶和華的甚麼好處都不缺。」(詩篇卅四篇10節)愛上神自己就是人生富足的開始!



原則九:憐憫貧窮



雷斯特.桑瑞爾博士(Dr.Lester Sumrall)是位醫病和趕鬼的使徒,他餵養了上百萬的貧窮人,無論是大人或是孤兒小孩,他都向他們傳福音。他賙濟貧窮、向他們傳福音的行為,就是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把賺靈魂看為人生的第一優先。這就是為甚麼神信任他,讓他擁有許多金錢,也賜給他兩艘大巨輪,作憐憫事工的用途。

印度的甘地曾說過一段話,值得基督徒深思:「以我看來,基督教的信仰不應該只依靠講道和談論。最好廣傳基督教的方法就是──活出基督的樣式,並且行出基督的教導。你們基督徒甚麼時候才會用行為來證明耶穌是位憐憫貧窮人的救主,讓耶穌基督作和平之王呢?」基督從襠以基督的心為心,活出基督的樣式,作神的好見證!

聖經說:「賙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咒詛。」(箴言廿八章27節)



原則十:擁有大衛的奉獻心態



「所以,大衛在會眾面前稱頌耶和華說:「耶和華我們的父,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直到永永遠遠的!……我算什麼,我的民算什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我們在你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與我們列祖一樣。我們在世的日子如影兒,不能長存(或作:沒有長存的指望)。耶和華我們的神啊,我們預備這許多材料,要為你的聖名建造殿宇,都是從你而來,都是屬你的。」(歷代志上廿九章10、14~16節)



以上的經文告訴我們,大衛視自己的財產為天父的財產。他說萬物都是屬於天父的,他讓天父作他經濟的主。當他奉獻時,他覺的己是「把從天父得來的再還給祂」。

因為大衛有如此正直的心態,因此天父大大地祝福他,讓他有榮幸為耶和華的聖殿和國度奉求(有今日幣值的五百億美金)。

哈利路亞!我們相信全世界還有許多華人,會讓天父作他們經濟的主,把金錢拿來做傳福音的工具,使萬國得救,使萬國都要來敬拜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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