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十字架--轉載
永遠的十字架
【十字架的意義,一面是基督為我們死,滿足神要求;另一面是表明祂對全人類的愛。】
近日諸多新聞媒體刊登『沒有證據顯示耶穌是被釘在十字架上受難的』報導,主要題到三點:
第一,瑞典哥騰堡大學的山繆森說,耶穌受難前後的希臘、羅馬及猶太文獻,都沒找到確切的證據,證明當時羅馬帝國的刑罰有釘十字架這一項。
第二,從他翻閱的資料來看,惟一題到十字架的只有新約聖經福音書。
第三,新約聖經是從拉丁文翻譯來的,但拉丁文裡的十字架這字還有別的意義,不一定是大家目前認定的十字架。
本文針對這三點,一一提出改正。
改正一:羅馬帝國確實有釘十字架的刑罰
根據歷史考證指出,十字架的刑罰源於波斯。由於他們認為土地是供祭祀奧馬茲德神(Ormauzd)的,所以要把囚犯舉起來,免得污穢土地,褻瀆神靈。這種殘酷的刑罰從波斯傳到北非的迦太基(Carthage),羅馬人就是從這?學來的。
猶太人處死刑,是用石頭將犯人打死。但在耶穌降生前約六十年,猶太亡於羅馬,並在羅馬總督將祂處死不久以前,羅馬帝國才開始採用釘十字架,將最惡的人處以死刑。所以,猶太人是藉著羅馬總督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
改正二:聖經多處題到十字架
聖經有新舊兩約,在舊約裡多次預言十字架的刑罰,也題到將人『掛在木頭上』的處死方式。在新約裡不僅福音書多次題到十字架,在使徒的書信裡也一再題及十字架,『十字架』在新約出現七十次以上。顯然山繆森的說法與事實有很大出入。
不僅聖經中有許多記載,1968年,一些建築工人在耶路撒冷北部郊區工作時,無意間發掘出一個骨甕,裡面藏有一具屬於年約24至26歲,5尺6寸男性猶太人的屍骨,他的腳後跟還被釘刺穿!這是西元7至70年之間的墳墓。當考古學家拾起那根穿破腳後跟的鐵釘時,他整個人不寒而慄。他說,『就算找不到這根鐵釘和腳後跟,所有史書的記載足以叫我們相信,耶穌被釘十字架不是虛構的!』
改正三:釘十字架是事實,亦有其象徵意義
十字架除了是一種執行死刑的方式之外,確實還有表徵一面的意義。所以,山繆森這段話部分是正確的,但不能說因著十字架有其他意義,就否認其物質上事實存在的一面。
保羅在聖經羅馬書六章說:『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顯然這裡的釘十字架不是說,我們也被釘在那執行死刑的十字架上,而是指我們舊人被了結的象徵意義說的。另一方面,保羅在腓立比書也說到,基督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裡十字架指的就是耶穌被釘死的十字架。釘十字架的事實與表徵意義這二方面同時顧到,才是平衡且正確的觀點。
基督的十字架是照著神公義、聖別和榮耀的要求,代替我們成為咒詛,為我們完成神永遠的救贖,成為我們永遠得救的根據。彼得前書二章說:『祂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向罪死了,就得以向義活著。』
十字架的意義,一面是基督為我們死,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另一面是表明祂對全人類的愛。誠如以賽亞所說的:『因祂受的刑罰(十字架)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耶穌被釘死之前受鞭打)我們得醫治。』(李俊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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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ces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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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字架是我一生的榮耀 』阿們 ✚
發言日期:20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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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蕃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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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據顯示耶穌是被釘在十字架上受難的?
不然有證據顯示耶穌不是被釘在十字架上受難的嗎?
發言日期:20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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