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到可以婚前性行為的另一種說法
他說他們教會的牧師是德國人,他說在國外從沒有講說聖經裡面有說過不可婚前性行為。聖經中只說不可淫亂,所以只要男女朋友,相愛的兩個人,性行為是很自然發生的。這就不是淫亂,是這樣嗎? 除卻淫亂的罪行的話,我去網路搜尋,只有查到創世紀說男人要與妻子聯合這段經文來說明性行為是發生在結婚後。 到底外國牧師真的是沒有提倡不可婚前性行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