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中保和辯護者♡
《聖經》把撒但描述為「控告者」(accuser)。在《啟示錄》12:10 中,他被稱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弟兄姊妹的」。他的控告主要集中在人的失敗、罪疚,以及無法達到神完美標準的事實上。
律法主義(legalism)可能成為他的一種工具,因為它會把人的注意力從基督裡的神恩典,轉移到自己的表現上。
當人相信自己是否被神接納,取決於是否能夠完美遵守規條時,控告就會變得極具殺傷力
•「你又失敗了。」
•「你根本不夠好。」
•「神現在不會接納你了。」
然而,福音對這些控告給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
• 我們稱義是因信靠基督,而不是靠遵行律法的行為(加拉太書 2:16)。
• 凡在基督耶穌裡的人,就不被定罪(羅馬書 8:1)。
• 耶穌在父神面前作我們的中保和辯護者(約翰一書 2:1)。
並不表示神的誡命不重要。順服依然重要,但真正的順服是出於與神的關係,以及聖靈在人裡面的工作,而不是靠人的努力去賺取救恩。
一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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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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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們
發言日期: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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