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身經歷神的愛,是湧流出愛神與愛人力量的唯一源頭。
僅在理論上知道上帝的愛是不夠的,因知識無法取代體驗,而信仰的核心是「生命關係」而非「神學概念」。
當我們對上帝的愛只停留在認知層面時,這段關係就如紙上談兵。
僅僅「知道」神愛我們是不夠的原因:
1. 關係需要雙向互動:
愛是雙向的。只知道上帝愛我們,卻沒有在日常生活中做出回應(例如透過禱告、順服、敬拜),這段關係就是失衡且單向的。
2. 知識無法帶來真正的轉變:
僅理論上同意「神是愛」,無法在我們面對苦難、焦慮或罪咎感時提供實質的安慰。
唯有當我們在經歷中「體會」到被愛,我們的內心才會產生真正的安全感,進而有能力去愛神與愛人。
3. 真正的信仰是「相交」而非「背誦」
聖經中所說的「認識」神, 指透過親身經歷而得的親密情感,而不僅是理智上的知曉。
親身經歷神的愛,是湧流出愛神與愛人力量的唯一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