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定義的幸福 清心, 好憐憫, 使人和睦的人
聖經定義的幸福, 源自神、超越環境的心靈滿足與正確生命方向,而不是短暫的感官享受。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10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與神同行:彌迦書6:8,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就是美好而踏實的人生。 幸福的人不貶低人?內心富足:他們對自己的人生感到滿意,有足夠的安全感去接納別人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