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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定罪;唯有愛 羅 8:1~2

分享人: 陳小胖@@
分享日期: 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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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父對祂兒女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弗 3:17~19)。神的愛是恆久不變,且直到永遠。但有時,我們的感受卻可能截然不同。
在我們的心中,常會將神的愛與我們自己的行為畫上等號。當我們表現良好時,便相信自己是被愛的;但當我們犯錯時,就會質疑神究竟有多關心我們。在經歷一連串的失誤後,我們甚至可能斷定神對我們的否定,遠遠超過了祂對我們的肯定。
然而事實是,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被定罪。作為我們慈愛的天父,神確實會藉著管教,將我們帶回到祂的旨意中(來12:7)。祂也會讓我們承擔罪的後果,但這其中絕不包含屬神的定罪。
一切在全能神面前指控我們的罪,都已歸在十字架上耶穌的身上。按照天父完美的計畫,祂的獨生愛子代替了我們,使我們得以自由:在基督裡,我們已經得著醫治,脫離那些曾使我們與神隔絕的罪。救主的犧牲,讓我們能享有認識神,並永遠經歷祂同在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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