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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裡的自由 林前6:12~20

分享人: 陳小胖@@
分享日期: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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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一封信裡,保羅告訴信徒,在基督裡的自由是一份重大的責任。沒錯,我們可以吃自己想吃的食物,按自己的意願安排時間,也可以追求自己喜愛的活動。但是,作為信徒,我們與基督的教會不可分割,這表示我們離世後,將會復活並永遠與主同在。在此之前,當我們還活著時,我們的身體與靈魂也與基督聯合(林前6:17)。簡單地說,我們不再屬於自己。
我們是暫時借住在這個身體,既然如此,我們就有責任要知道,什麼對身體是有益?什麼不是?注意保羅在自由與放縱之間所作的區別,他說神的恩典與赦免確實能遮蓋我們的罪,但不代表我們可以任意做那些有害生命的事。我們既然跟隨耶穌,就應該全力追求敬虔的生活。基督徒是「瓦器」,是神所造的,為要成就祂的旨意,並將尊崇與榮耀歸給祂(林後4:7)。
真正的自由,是不再被罪和敗壞的行為所捆綁。耶穌基督已經把你從這些鎖鏈中釋放出來。因此,不要再讓你的身體被有害的習慣奴役。相反地,要用你的全人,你的心思、意念、靈魂與身體,來榮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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