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甘泉 5月3日
5月 3日 求告主名
經文:「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珥2:32)
為甚麼我不求告神的名呢?為甚麼我還要跑東跑西去請教我的親朋鄰舍呢?祂不是就在這裡麼?祂不是聽禱告的神麼?為甚麼我要呆坐著設計籌劃?為甚麼不立刻把自己和重擔一起交給祂?直跑,是最近也最快的一條路。為甚麼我不立刻跑到活的神那裡去呢?除祂以外,天下人間,別無拯救 !
我不必先考慮自己是否有資格去求告神,因為那個「凡」字已經足以包括我在內了。「凡」字既指著我,也指著任何每一個人。所以我要憑著經上的話,立刻去求告那賜應許的主。
當我的事情非常緊急,或不知道如何才能得著拯救;但這不是我的事,乃是主的事。祂既然應許,也必定會遵守祂的應許。順服祂的命令是我的事;替祂規劃卻不是我的事。我是祂的奴隸,不是祂的參謀。我只需要求告祂的名,祂必施行拯救。--司布眞 C. H. Spurg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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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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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們!
發言日期: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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