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顯神的愛 約13:34~35
夜空晴朗,滿月光輝照亮大地,一切都清晰可見。但無論場景多麼明亮,月亮都不會發光,只是反映日光。這個大自然的例子教導我們一個寶貴的屬靈功課,我們可以領受能力,去做靠自己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事。
愛別人就是個例子-有些人認為愛別人是一項棘手的挑戰。然而,今天的經文,耶穌對跟隨祂的人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門徒也許覺得不可能,但命令的本身告訴我們如何遵行的方法:我們要先領受耶穌的愛,才能像祂一樣愛人。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向周圍的人彰顯耶穌的愛,並指引他們認識比他們所想像還要愛他們、關心他們的神。主會幫助我們「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如此我們就能「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弗5:1~2)。當我們這樣做,我們就完成偉大、榮耀的事工,也必因此蒙上帝的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