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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看“性革命的新篇章﹕跨性別(變性)”

分享人: Punch
分享日期: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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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看“性革命的新篇章﹕跨性別(變性)”

張逸萍

https://www.chineseapologetics.net/others/transgender.htm



年多前,換了一個醫生,初次到診所填寫個人資料。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回答﹕「出生性別」(gender at birth)和「選擇性別」(gender preferred)。我傻眼了!後來,和一位社工姐妹提起,她說,這做法已經有好幾年了。後知後覺的我,才明白性革命已經開始了一個新的篇章﹕跨性別(transgender)。

什麼是跨性別呢?就是改變性別,從男性變為女性,或女變男。他們不是天生如此,乃是自願接受“性別重置手術”(sex reassignment surgery,即變性手術)的結果。



幾則新聞

最近有幾則新聞,讓基督徒側目。

首先,有一些媒體報導﹕美國總統拜登(Biden)發布公告將復活節主日定為“跨性別可見日”(Transgender Day of Visibility)。白宮否認了,聲稱這只是一個巧合。[1] 我們也真的錯怪了只不過是政治正確的白宮。原來,自從2009年,跨性別團體設定在三月31日為“跨性別可見日”。[2]另一方面復活節可以是從三月底到四月初的一個星期日。[3] (於是總會有一年的復活節和“跨性別可見日”交搭!讓人猜測他們的居心。)

2024巴黎奧運會開幕式中一個橋段是變裝皇后(即男扮女裝)登場,疑似模仿名畫《最後的晚餐》(The Last Supper),同行的還有其他變裝人和一名變性模特兒。這樣的表演當然引起了大部分的宗教人士,包括基督徒和天主教的憤怒和評擊。[4]

奧運的女子拳擊選手接連陷入性別爭議風波,包括阿爾及利亞代表凱莉芙(Imane Khelif)及來自台灣的林鬱婷。她們去年曾遭國際拳擊協會(IBA)取消資格,理由是未能通過性別測試,指她們有XY染色體。但國際奧委會(IOC)卻接受她們。後來這兩位選手都贏了。[5] 引起很多人爭論,但我們知道這兩位選手都沒有接受變性手術,可能生來就是陰陽人。

事實上,若留意,不難知道今天社會上早有一些曾經接受變性手術的名人。例如﹕美國音樂家Wendy Carlos,和搖滾樂手Laura Jane Grace。[6] 中國人中也有這樣的例子,如舞蹈家金星,和小說家劉婷。[7]



澄清一些名詞

在繼續討論之前,我們需要澄清幾個詞組﹕

(1)跨性別——跨性別者(通常簡稱為變性人)是指其性別認同與出生時指定性別不同的人。一些接受醫療手術援助,以從一種性別轉變為另一種性別。[8]

(2)陰陽人——即雙性人(英語:Intersex,俗稱陰陽人)。這些人的性別特徵包括染色體、性腺、性激素或生殖器的變異,導致不符合男性或女性身體的典型二元概念。[9] 這是與生俱來的,不是接受外科手術的結果,所以他們不是跨性別者。事實上,我們有很多身體生來有變異或者發育不正常的例子,如連體嬰。

(3)太監——太監是性器官被切除的男性。縱觀歷史,閹割往往具有特定的社會功能,例如在宮殿中服役。他們不能算為跨性別,因為(a)他們除了生殖器官被割除之外,他們並沒有接受激素治療,更沒有動手術接上女性的性器官;(b)他們可能是被迫的,不是自願接受“手術”,更沒有自稱是女性。

順便為弟兄姐妹們解釋他們可能聽過的一些“字母”﹕LGBTQIA+。它是一個總稱,描述了女同性戀(L,lesbian)、男同性戀(G,gay)、雙性戀(B,bisexual)、跨性別(T,transgender)、對自己性別有疑問的人 (Q,queer, 酷兒)、雙性人(I,intersex,陰陽人)、無性戀(A,asexual,對性不感興趣)。 「+」代表可能屬於整個保護傘中不屬於上列類別的其他身分。



從聖經看“跨性別”

聖經有沒有講到“跨性別”或“變性手術”呢?當然沒有,因為從前沒有這樣的心態和追求。但是我們可以從聖經幾處看見原則﹕

(1)神創造性別,視為好的。不同性別也是為了人類可以有後裔。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 1:27-31)

(2)性別是神決定的。

「我的肺腑〔身體的器官之意〕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詩 139:13-14)

性別是神在母腹中決定了的,所以法老能吩咐收生婆,當她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她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出 1:16),因為他知道人人都能分辨剛生下來的嬰兒的性別。

(3)聖經早告訴我們,染色體(DNA)是改不了的。

「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耶 13:23)

今天的人都知道,我們身體的特徵,包括性別,是染色體決定的。每個細胞中的染色體,若是XX,就是女性,XY就是男性。變性手術不可能改變人的每一個細胞。

所以,性別是根據生理,不是根據感覺決定。感覺是主觀的,DNA是客觀的。感覺是可能被文化潮流或者自己的私慾所影響。請緊記聖經的話﹕「不要效法這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 12:2)。

(4)神所賜的,對我們是最好的。

「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詩 16:6)

「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豫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徒 17:26)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林前 7:20)

雖然上邊的經文不是正面講到性別,詩 16:6可泛指神所賜的一切;徒 17:26指壽命長短和生長地點;林前 7:20是講割禮和結婚,但是原則是一樣﹕賜給我們的,有祂最好的安排。

神若給我黑皮膚,沒有需要把自己的皮膚漂白。神讓我生為中國女性,我沒有需要把自己改造為白男人。何必去受皮肉之苦?

(5)變裝(男穿女的衣服,或相反)是神所憎恨的。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 22:5)

從神這樣的吩咐,我們看見祂極不喜歡男性把自己表達為女性,反之亦然。因為“憎惡”這字,也用在「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利 18:22,即同性戀)上,因為都是違反了神的創造安排。

如果人從衣服著手把自己裝扮為異性,已經觸怒上帝,那麼,我們用手術把自己的性器官移除,再裝上假的異性的性器官,上帝會有什麼反應呢?

=====================

關於同性戀,聖經有很多很清楚反對的經文,例如創19﹕4-7,利18﹕22、20﹕13,羅1﹕26-27,林前6﹕9-10。請見「基督徒面對同性戀問題」。而支持同性戀者對這些經文都有反駁的話。所以,主張跨性別的人,也對上邊的經文有不同的意見。「Human Right Campaign」有一篇文章,理據和弱點如下﹕[10]

(1)創 1:27;創 2:18-24——神的創造不必是絕對的二維制,正如神創造白天和晚上,但事實上, 我們經歷到不同的光譜,如晨曦和黃昏。

回答﹕錯誤很明顯。跨性別者是自己接變性手術,不是生來自然如此的。陰陽人才是生來自然如此的。所以“晨曦和黃昏”的比喻應該是後者。

(2)申 22:5禁止變裝,目的是讓「希伯來人與迦南和敘利亞宗教區分開來的一種方式,在這些宗教中,這種現像是某些崇拜儀式的一部分。」

回答﹕不管“變裝”是否原屬異教儀式,沒有什麼理由今天這命令失效。請參考上邊對此經文的討論。上帝從前不喜歡人變裝,難道上帝今天會喜歡人變換性器官?

(3)太監是性別多元性的例子。聖經很多地方都提到太監,如申命記 23:1。太監生為男性,但是生殖器官被切除,所以可算是接受變性手術的變性人。

回答﹕但這結論是錯的,上邊已經解釋了跨性別者和太監的分別。

文章又引用耶穌的話﹕「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太 19:12)表示﹕第一類是生來的陰陽人;第二類是太監;第三類是今天的變性者。

回答﹕這樣的解經是錯的。『自閹』並不是指把自己的生殖器官割掉,也不是指苦行禁慾主義。根據上下文,耶穌論婚姻「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太 19:10-11)所以耶穌指有的人從神領受了特別的恩典,他們對異性的感覺較淡泊,因此定意終身不嫁娶,以免受家庭的分心,得以專心殷勤服事主。

(4)詩篇 139:13-14暗示我們都是帶著愛和意圖被創造的,我們的每一部分都是神聖地帶著尊嚴而形成的——包括我們的身體和我們內在的自我認識。

回答﹕若神造我們每一部分都是神聖的,為什麼不包括我們被造的性別呢?“自我認識”是神創造的?還是社會潮流和自己的私慾影響所致?“自我認識”準確嗎?

(5)當保羅說﹕「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 3:28)可能意在消除分歧,也在告訴我們,當我們在基督裏,我們可擺脫導致一個人基於種族,而壓迫另一個人的文化權力動態。

回答﹕改變性別是人有意向的改變自己的身體,而保羅這裏講的“或男或女”是生來的狀況。這比喻是錯的。保羅說,我們在基督裏,不分門別類,包括種類、經濟、性別。所以,基督徒應該愛任何和自己不一樣的人,包括同性戀者和跨性別者,但不等於贊成支持他們的行動。




溯本求源

跨性別者認為自己的性別與出生性別不同。許多人深深地掙扎著接受自己的男性或女性身體,並選擇接受醫學改造。他們可能會說自己他們「被困在錯誤的身體裡」。[11] 原來精神醫科有一個名字給這樣的現象,叫做「性別認同障礙」GID ( gender identity disorder ) ,後來改為改稱為「性別不安」( gender dysphoria )。

美國精神醫學協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ation,簡稱APA)有一篇文章表示﹕《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5th Edition ,簡稱DSM-5) 明確闡明「性別不一致本身並不是一種精神障礙」。DSM5也包括「轉換後」說明符,以指示特定個人的性別轉換何時完成。在這種「變性後」病例中,性別不安的診斷將不再適用,但個人可能仍需要持續的醫療照護(例如荷爾蒙治療)。[12]簡而言之,對性別觀點和其他人不一致,不是病態;變性手術可以解決對這方面的不安。

一位精神科醫師表示﹕當跨性別者出現了性別不協調性的情緒困難,此刻就可以稱他們有性別不安的臨床診斷症狀。因此「性別不安」就像是「自我失調性同性戀」一樣,前者的受苦主體是跨性別者,後者的受苦主體是同志。以美國為主的精神醫療已經漸漸在反省「過度診斷」 (over-diagnosis) 這個現象。目前已經去除了同性戀及性別認同障礙的病理診斷,或許有一天「性別不安」這個診斷也會從 DSM系統中消失。 [13]

上邊這位精神醫師所言甚是。我們都知道,DSM是隨著時代潮流改變的。早在1963年,APA以同性戀為疾病,同性戀者是情緒受困擾的人。1971年,APA投票,決定以同性戀為正常。1994年,APA宣佈,他們不贊成任何專業人士,嘗試幫助同性戀者去改變他或她的生活方式。[14]

為什麼從前的心理學家以同性戀為疾病,今天改變了?原來 20 世紀 60 年代和 1970 年代的性革命,讓人的性觀念發生了深刻的轉變。首先是佛洛伊德理論家賴希(Wilhelm Reich)和金賽(Alfred Kinsey)的研究;到 20 世紀 60 年代末,已經有許多跡象表明同性戀者正在建立一個團體。性革命也為個人開闢了新的性可能和性別角色,包括雙性戀、同性戀、S/M(施虐受虐)和跨性別。[15]

現在我們搞清楚來龍去脈搏了﹕

· 佛洛伊德理論家和性學家推動了性革命

· 同性戀者出櫃……同性戀婚姻

· 其他性別和性行為的可能性,包括跨性別。

· 這樣的心態反映在心理治療界。

事實上,很多人都同意,心理學鼻祖佛洛伊德是性革命的領頭人之一。一路以來,心理學家們是性革命的大力推手。請參考﹕「心理學和性革命」。

中國人也受影響嗎?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設置性別平等宣言﹕倡導與推動性別平等。 加強對多元性別及性傾向認同者(LGBTQIA+ ……)人權之尊重。[16] 有一篇關於心理治療界性平權的文章表示﹕今天的心理治療員必須遵循重要專業倫理,以免侵犯人權及違反專業倫理規範;亦 不得強加個人之宗教信仰、價值觀於當事人……。[17]

基督徒心理學治療員會勸阻自己的當事人不要接受變性手術,或者離開他們的同性戀生活嗎?若要保住飯碗,好自為之了。



基督教教會和基督徒心學家

在基督教內部,對跨性別者議題有不同觀點:有些明確支持性別轉變,有些反對,有些則沒有官方立場。反對改變性別的宗派有﹕天主教會和美南浸信會在內的教派等等。其他教派,包括英國聖公會、美國福音路德會和美國長老會等,都允許任命的變性神職人員在教會服事。[18] 至於團體和個人,也有例子﹕有一個叫“Q Christian Fellowship”的組織,正在為 LGBTQ+ 基督徒和盟友培養歸屬感;[19] 基督教大學加爾文學院(Calvin College)的一位老師,高聲疾呼要求教會接受跨性別者。[20]

再讓我們檢查,有基督徒心理治療員支持同性戀和跨性別嗎?

他們同性戀方面的態度,早已揭曉了﹕《心理學和基督教期刊》(Journal of Psychology and Christianity)有一篇文章解釋 說,性傾向不能算是品行,同性戀和異性戀,都可能是正當或不正當的。[21] 幾十年前,邱清泰博士帶到中國教會,向中國教會介紹心理學的柯聯思(Gary Collins)博士報導,基督徒心理學家對同性戀的態度不一致。有些捧著聖經去譴責;另一些則推理,解釋為什麼它不能算為罪,柯聯思繼續說﹕「聖經沒有譴責同性戀的傾向、感受、和願望。」[22]

跨性別呢?近年基督教的拜歐拉大學(Biola University)有一項研究,調查關於基督教心理治療師面對LGBTQ 當事人時,他們怎樣解決自己的內心衝突,而仍能維持專業道德。研究顯示,參與者思想越開放,就越有可能有意識地解決內心衝突。研究還表明,教育,特別是神學院的教育,並沒有為治療師做好充分準備。這項研究強調治療師怎樣了解自己的信念,能影響他們怎樣和LGBTQ當事人合作,及有沒有歧視或判斷他們。[23] 換言之,有一部分基督徒心理治療員接受跨性別。



基督徒怎樣面對?

《納許維爾聲明》(Nashville Statement)是一份關於人類性行為和性別角色的福音派基督教信仰聲明,由Council on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 (CBMW) 於 2017 年,在田納西州納許維爾(Nashville, Tennessee)發表。其中包括﹕[24]

· 否認「採用同性戀或跨性別自我概念,是符合上帝創造和救贖的神聖目的。」(第七條b)

· 否認「對同性戀不道德行為或變性主義的認可,於道德無關重要,忠誠的基督徒可以同意或不同意。」(第十條b)

需要為此發表宣言,是不是叫基督徒感到一股無奈的痛傷?除此之外,我們能做什麼?讓我建議﹕

(1)既然支持性革命包括跨性別的一大推手是心理學,教會應該從新審視聖經和心理學的關係。我們應該在教會講台繼續教導?神學院繼續講授?若還認為心理學是偉大的科學和上帝的普通啟示(如邱清泰翻譯的《心理學的重建》 [25] 所言),應該悔改!

(2)正面教導會眾,聖經在這方面的真理。不要以為這是人人都知道和持守的道理,不必累贅,因為我們都會受到世俗潮流的影響,尤其是青少年和孩童。

(3)我們要同情在其中掙扎的人,但不等於我們贊同他們的觀點和行動。請參考﹕「跨性別輔導」。

(4)教會需要公開表明立場。今天有很多教會已經在他們的章程中聲明只接納一男一女的婚姻,現在要再考慮怎樣面對跨性別者。當然教會歡迎每一個人,但若有一個跨性別者要求接受浸禮;又或者本來是直男甚或已婚的牧師或長老執事,突然宣布自己準備接受性變手術,以後將是你的女牧師或女長老。教會怎麼辦?

(5)基督徒應該是世界上的光,雖然我們愛任何人,但也需要為不討神喜悅的事情發聲。鼓勵兄弟姐妹們寫書寫文章,在社交媒體表達合聖經的意見,不怕反對,不噤若寒蟬。



「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一 5:19)

「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林後 6:17)






[1] 「拜登否認將復活節定為「跨性別現身日」」,《基督郵報》(https://chinese.christianpost.com/news/biden-denies-marking-easter-sunday-as-trans-visibility-day.html?langkey=zh-Hant )。[2] “International Transgender Day of Visibility,” 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nternational_Transgender_Day_of_Visibility ) . [3]復活節沒有一個固定的日子,因為這節日是猶太人逾越節後的星期日,所以曾根據猶太人的日曆來決定。後來基督徒也根據不同的曆法決定哪天才是復活節,所以復活節可從三月底到四月初的一個星期日。(參﹕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E%A9%E6%B4%BB%E7%AF%80%E7%9A%84%E8%A8%88%E7%AE%97 )。[4] 「巴黎奧運變裝皇后模仿「最後的晚餐」掀爭議」,《Yahoo!新聞》(https://tw.news.yahoo.com/%E5%B7%B4%E9%BB%8E%E5%A5%A7%E9%81%8B%E8%AE%8A%E8%A3%9D%E7%9A%87%E5%90%8E%E6%A8%A1%E4%BB%BF-%E6%9C%80%E5%BE%8C%E7%9A%84%E6%99%9A%E9%A4%90-%E6%8E%80%E7%88%AD%E8%AD%B0-105025046.html#:~:text=%E6%A0%B9%E6%93%9A%E8%B7%AF%E9%80%8F%E5%A0%B1%E5%B0%8E%EF%BC%8C%E5%B7%B4%E9%BB%8E%E5%A5%A7%E9%81%8B,%E4%BF%AE%E6%96%AF%E7%9A%84%E8%A3%B8%E9%AB%94%E6%AD%8C%E6%89%8B%E3%80%82 )。[5] 「奧運性別風波解構:為何台灣林郁婷等女拳手接連被質疑是男性?」,《Yahoo!新聞》(https://tw.news.yahoo.com/%E5%A5%A7%E9%81%8B%E6%80%A7%E5%88%A5%E9%A2%A8%E6%B3%A2%E8%A7%A3%E6%A7%8B-%E7%82%BA%E4%BD%95%E5%8F%B0%E7%81%A3%E6%9E%97%E9%83%81%E5%A9%B7%E7%AD%89%E5%A5%B3%E6%8B%B3%E6%89%8B%E6%8E%A5%E9%80%A3%E8%A2%AB%E8%B3%AA%E7%96%91%E6%98%AF%E7%94%B7%E6%80%A7-063657776.html )。[6] “25 Transgender People Who Influenced American Culture,” TIME (https://time.com/130734/transgender-celebrities-actors-athletes-in-america/ ). [7] 「跨性別人物列表」,《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zh-hant/%E8%B7%A8%E6%80%A7%E5%88%A5%E4%BA%BA%E7%89%A9%E5%88%97%E8%A1%A8 )。[8] “Transgender,” 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ransgender ). [9] 「雙性人」,《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zh-hant/%E9%9B%99%E6%80%A7%E4%BA%BA . [10]“What Does the Bible Say about Transgender People?” Human Right Campaign ( https://www.hrc.org/resources/what-does-the-bible-say-about-transgender-people ). [11] “Transgender Ideology,” The Christian Institute (https://www.christian.org.uk/issue/transsexualism/ ) . [12] “Gender Dysphoria Diagnosis,”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https://www.psychiatry.org/psychiatrists/diversity/education/transgender-and-gender-nonconforming-patients/gender-dysphoria-diagnosis ). [13] 「一位批判的精神科醫師想說的話--變性評估門診的壓迫性」,(https://www.site-tcpn.tw/2021/05/blog-post_14.html )。[14] Jeffrey Satinover, Homosexuality and the Politics of Truth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s, 1996), 31-37. [15] Jeffrey Escoffier, “The Sexual Revolution, 1960-1980,” (http://www.glbtqarchive.com/ssh/sexual_revolution_S.pdf ). [16] 「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台灣輔導於諮商學會(https://www.guidance.org.tw/rule_005.html )。[17] 陳金燕,「生活中的將心比心、諮商中的尊重同理 - 從性別平權談起」(http://radio.heart.net.tw/ckfiles/files/8.pdf )。[18] “Christianity and transgender people,” 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hristianity_and_transgender_people ) . [19] “LGBTQ+ Theology 101,” (https://www.qchristian.org/resources/theology?gad_source=1 ) . [20]Jo Newton, “One in the Spirit: An Exploration of Movement Toward the Theology Behind Acceptance of, Affirmation of, and Advocacy for Transgender People in the Church.” ( https://digitalcommons.calvin.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000&context=religion_beets ). [21] Rudy Serra, “The Continuing Struggle for Civil Rights in the Gay Community,” in Journal of Psychology and Christianity, 20, no. 2, (2001): 168-175. [22] Gary Collins, Christian Counseling (Dallas: Word Publishing, 1988), 281-82. [23] Cailey B. Clarke, Samuel Berg, and Margaret Allison Clark, “Prioritizing LGBTQ Clients’ Mental Health: How Christian Therapists Resolve Internal Conflicts to Remain Ethical,” Journal of Psychology and Theology (https://journals.sagepub.com/doi/10.1177/00916471231221106#:~:text=It%20seems%20that%20therapists%20who,people%20in%20the%20LGBTQ%20community ). [24]“Nashville Statement,” Wikipedia ( https://en.wikipedia.org/wiki/Nashville_Statement );Nashville Statement (https://cbmw.org/nashville-statement/#articles ) . [25] Gary Collins 著,邱清泰譯,《心理學的重建》(台北﹕校園書房,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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