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同在的明證 羅1:18~23
我們受造是為要與上帝團契,享受彼此的關係—這就是為什麼祂向每個人顯明祂自己。有時,祂的啟示令人感到驚奇,好比摩西見到焚而不毀的荊棘。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體會神的同在更是屢見不鮮。
保羅在寫給羅馬教會的信中說:「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羅1:20)。換句話說,受造萬物都向我們顯明主的作為。想想一棵老樹如何度過一個又一個的季節?你曾驚嘆星空的奇妙,或讚嘆螞蟻的分工合作嗎?所有的受造物都指引我們轉向主。
上帝在大自然中顯明祂自己,因為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並賜能力使我們透過祂的創造認識祂。然而,天父也給每個人自由,決定是否與祂建立關係。
下回當你再次經歷主奇妙的同在,你會怎麼做?我們絕不會後悔認識耶穌,因為聖經應許,祂渴望我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