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合乎聖經 雅5:13~16
聖經有很多關於彼此問責的說法,然而,多數人不喜歡把自己的事情說出來,會感到不自在,也覺得侵犯個人隱私。有些人認為,對別人負責,似乎阻礙我追求快樂、成功和好名聲。多數人寧可自己處理,也不願讓別人插手自己的事。
但聖經明確指出,基督徒在這方面要互相支持:「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 雅5:16 。基督肢體相互問責是聖經的原則,會友接受牧者的引導(來13:17),保羅也囑咐我們要彼此順服(弗5:21),他自己要向教會報告負責(徒14:27),提摩太服從保羅(提前4:13~16)。
另外,眾使徒都服在耶穌的權柄之下(路10:1~42),正如耶穌服從天父(約8:28~29)。當然,聖經也告訴我們,教會全體都順服主耶穌基督(弗5:24)。
無論是哪個職位,都要對某人負責。整個信仰大家庭,從會眾到牧者,甚至是事奉天父的耶穌,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