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與得 路14:25~33
我們談到將生命交給神來掌管,以及我們因此會有什麼收穫。但現在要進一步求問,我們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全然降服於主?從以下幾點就可以確認。
我們會說:〔主,無論如何,願祢的旨意成就。〕
首先我們承認,祂有權掌管我們的一切。接著,無論祂帶領我們去哪裡,儘管不明白箇中原因,我們都願意跟隨。
不再跟神討價還價。
我們都是蒙恩得救的罪人,沒有資格與神討價還價。神用祂愛子所流的寶血救贖了我們,使我們得以進入永生神的家,我們也應當將自己全然獻給神。
我們願意放下一切,才能從主領受。
絕對順服,意味著甘心樂意放棄自主獨立和個人喜好,完全倚靠主(太10:39)。如此,我們才能真正為主所用,經歷與祂更深的團契。因為我們向神完全敞開,預備好讓神使用,就沒有任何事物,能阻擋聖靈在我們生命和工作中動工。或許並不容易,然而,得到的絕對比我們必須放棄的還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