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Carl Rogers)
罗杰斯是六零年代的名心理学家。六十年代也可以说是心理学开始入侵美国教会的时候,所以当时的基督徒心理学家受他的影响相当大。他在性革命方面也有极大的贡献,他有一本在这方面的代表作:《成为伙伴:婚姻和其另类》(Becoming Partners: Marriage and its Alternatives),请看他的高见:
当他辅导一对同居的男女时,他问:「同居是否有什么不同?是更好还是更坏?」[4] 事实上,他更欣赏开放式婚姻(open marriage,指婚后双方都可以公开地另有性伴侣)。罗杰斯书中陈述一个这样的婚姻,他评论说:「他们是在尝试给对方完全的性自由」[5] ,这对开放婚姻中的男女,虽然在外面另有性伴侣,但他们以「不同方式、不同原因」爱著每一个(合法配偶和第三者),「愿意他们生命中的这方面是开放的和共享的。」[6]
他又相信,「旧观念中的『同居』、『通奸』、『淫荡猥亵的行为』、『淫乱』、『同性恋』、『吸毒』、甚至『卖毒卖淫』……都是在探索一个更好的伙伴关系。……任何伙伴关系,只要双方同意,又不损害他人,如果法律许可这样的关系」,那么将会有更多诚实的人。[7]
在此顺便一提,他也认为色情文学无害。[8] 至于毒品,罗杰斯认为我们应该多加研究,为人提供更多的资料,让他们自己做个明智的选择。他说:「我愿意在这样的事情上,持开放态度。」[9]
埃利斯(Albert Ellis)
今天年轻人到大学读心理学,都知道佛洛伊德已经落伍,现在是埃利斯的世界,他被称为心理学界中第二个最有贡献的人。他也是一个有名的性学专家,《性无罪:在21世纪》(Sex Without Guilt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是他在这方面的代表作,现在让我们看看此书怎样讲。
他认为婚前性行为有好处,也有坏处。他虽然列举一般人讲的坏处,但他全部不同意。例如他列举「性病、怀孕、堕胎」为婚前性行为的坏处之一,但他说,那些有知识的人,懂得怎样预防,所以甚少发生。至于「破坏家庭生活」这方面,他认为「完全没有科学证据支持此说」,而且「拖延童贞似乎是爱情的真敌人。」他说:「既然大部分有知识有教育的人,不再被视婚前性行为为罪恶,你不必再为此内疚。」他列举的婚前性行为的好处包括自我接纳、舒放性欲、减少卖淫和性罪等。[10]
他也认为婚外性行为,有好处、也有坏处。他说「通奸和婚前性行为一样,其好处很相同。」又说:千万个通奸的人「获得很多新鲜经验,更熟练性爱技术,能进行很多不同类的性活动,在性爱方面和其他方面,得到充实的乐趣,否则他们无法得到。」他说有人担心婚外性行为会伤害他们的婚姻,但埃利斯说,如果你不允许婚外情,以至人向配偶不诚实,才是最大的伤害。所以他的结论是:「今天的有识之士不再认为通奸本是邪恶的罪恶,所以常常如此做,不会感到很大的内疚,或完全没有内疚。」[11]埃利斯还有很多类似的「惊基督徒语录」。
同性恋
如果你不是年轻小伙子,你可能记得,三四十年前,美国的同性恋者高叫「走出壁橱」,因为据称同性恋是正常的,只不过是另类性取向,是可以公开的,可以见光的,不必偷偷摸摸。今天,我们都知道,美国的同性恋者要争取结婚的权利。
心理学绝对是推动同性恋走出壁橱的一大力量:早在1963年,美国精神病学协会(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简称APA)以同性恋为疾病,同性恋者是情绪受困扰的人。1971年,美国精神病学协会投票,决定以同性恋为正常。1994年,APA甚至宣布,他们不赞成任何专业人士,尝试帮助同性恋者去改变他或她的生活方式。[12]
上边已经提到,罗杰斯支持同性恋,但因为他和佛洛伊德等人一样,都是在同性恋被美国文化和心理学家接纳之前,他们支持同性恋的话不多,也不响亮,其他心理学家也不多谈同性恋。但现在同性恋已经走出壁橱,所以心理学家们都懂得政治口吻。
埃利斯表示,他从前曾经撰写一本叫《同性恋:成因和治疗》(Homosexuality: Its Causes and Cures)的书,书中表示同性恋乃不正常的性表现。今天他不再持这样的态度,大部分的权威人士大多支持同性恋解放运动,而认为「同性恋不一定是严重的情绪困扰。」[13]他继续表示,没有有效的治疗法,可以改变人的性取向。[14]
虽然一般而言,基督徒心理学家对婚姻性爱的态度比他们的世俗同业保守得多,没有人支持开放式婚姻,也没有人公开赞成婚前和婚外性行为,但是,基督徒心理学家中,大有人支持同性恋。二三十年前,被邱清泰和蔡元云邀请来台湾和香港,向中国基督徒推动心理学的名基督徒心理学家柯联思(Gary Collins)报导,基督徒心理学家对同性恋的态度不一致。有些捧著圣经去谴责;另一些则推理,解释为什么它不能算为罪。[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