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祭的祝福 羅12:1~2
舊約中,獻祭是一種贖罪的方式。當人犯罪時,他會帶祭牲到祭壇上,藉著動物的犧牲,就得以與上帝和好。在今天的經文中,當保羅激勵信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羅12:1),他指的是什麼呢?
感恩的是,我們不需要真的犧牲自己。當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時,祂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保羅告訴我們應該將自己的生命交給主。降服的生命包含委身,這是表明我們決定順從上帝的旨意和聖靈,而不是自己的喜好。我們生命的每個部分,無論身心靈都要成為活祭。
這種生活或許聽起來很沉悶,然而,當我們降服基督時,就會找到真正的自由和喜樂。耶穌應許跟隨祂的人,為祂喪掉生命時,必得著豐富的生命 (太16:25)。詩16:11也說:〔在祢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祢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成為活祭似乎是難以做到的事—確實如此。但這是我們跟隨耶穌所面對的呼召。請記得:耶穌是我們永不改變的朋友,並且祂樂意幫助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