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責任 彼前2:13~20
獲得駕駛執照讓你可以自由駕駛,但這也意味著必須負責並遵守規則,以確保每個人的安全。即使是在最自由的國家,百姓也必須遵守法律。就算有人反抗權柄並試圖按照自己的意願生活,但仍然不得不接受事實的影響,好比地心引力和時間的存在。
基督裡的自由是一份寶貴的禮物,但並非允許我們逃避責任或任意而為。神賜給我們的是脫離罪的自由,不是犯罪的自由。聖經勸勉我們要把這樣的自由拿來祝福別人,而不是放縱私慾(加5:13)。換言之,我們必須為耶穌基督而活,而不是為自己活(林後5:15)。
耶穌醫治畢士大池邊的瘸子,救了行淫的婦人免遭石頭打死,並勸勉他們要過聖潔的生活(約5:1~14;約8:1~11)。如今祂的目的也是一樣的,祂恢復我們,使我們能因祂的緣故以愛待人。
想一想,你可以如何用你的自由來服事人,並且為基督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