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力量 林前13:4~6
今天的經文告訴我們,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13:6)換句話說,神不希望祂的兒女對罪視而不見,同時我們也要尋找方法幫助未信者認識天父的愛。
主慈愛地創造我們每個人,儘管我們都是虧缺神榮耀的罪人,但我們都有可能成為更好的人。在神眼中,即便是最邪惡、最敗壞的人也值得神的拯救。我們教導孩童的第一節經文就說道:「…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為什麼神要這樣做?因為祂愛我們。完全不是因我們做任何事才值得祂的愛,這不是神行事的作風,祂愛每一個人,不論我們所犯的罪有多麼嚴重。
主樂意賜下祂的看顧、憐憫和救恩給任何渴慕得著的人。祂不記念人的過犯,祂的愛是無條件的,也希望我們用同樣的方式去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