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心的渴望 詩37:1~5
我們很喜歡今天經文中 詩37:4 的應許-神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可惜的是,如果我們只專注於接受禮物,就會忽略了這篇內容的上下文──就是我們必須與神同工。
要得到心裡所求的,首先就要以耶和華為樂(詩37:4)。神最看重的是我們與祂的關係,祂也非常樂意將祂自己賜給我們。當我們喜愛與祂團契,事奉祂,漸漸的我們就會有祂的思維方式。
這應許的第二個條件,是將自己的事交託給祂(詩37:5)。跟隨神的道路,會使我們重新建構心中的願望,直到我們的渴慕與神所想要的相近。有時候,神提供的似乎與我們所求的不同。然而,神按著祂無窮的智慧和無比的慈愛回應我們的祈求。祂所給予的,不論與我們所禱告的是否相符,但肯定是完美的答覆。
記得,神樂意滿足我們的需求,但祂最大的喜樂是與我們建立關係。最重要的是以耶和華為樂,並將我們的事交託給祂,如此,祂會將我們心裡所求的賜給我們。無論我們所求為何,真正的獎賞是,與這位樂意將自己分享給世人的神,建立美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