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滿公義憐憫 羅3:21~26
今天的經文和許多其他經文都告訴我們上帝是公義的。這傳達祂忠於自己的原則;也表明神聖、完美的上帝無法與罪人同流合汙。相反的,「犯罪的,他必死亡。」(結18:4)對於我們這樣不完美的人而言,這豈不是可怕的消息?
這正是為何天父要為世人提供解決的方案-無罪的耶穌基督,擔當我們的罪,並代替我們受死—好讓我們可以與我們的造物主重聚。上帝仍然公義聖潔,而我們得以宣告成為上帝公義的兒女。正如保羅向羅馬教會所寫的,我們的天父「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6)
請注意,我們與神合一,得稱為義,與我們的努力無關—而是出於主仁慈、憐憫的決定。我們無法透過善行贏得主的喜悅,因為每個人都不可避免會犯罪。但耶穌的死使相信祂的人能夠與造物主建立關係。最終,因上帝的公義和憐憫,我們得以與祂再次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