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的燈塔 加5:13~18、22~25
我們討論了罪這個令人不安的話題,以及值得感恩的是-基督釋放了我們。
但這件事對我們的日常生活有什麼影響呢?
我們得到自由後,應該如何生活呢?
今天的經文中,使徒保羅給了我們令人信服的答案。他說,我們得自由不僅是為我們自己,而是為了與世人分享。在愛中我們服事他人,與人分享這樣的自由,來遵行基督的大誡命-愛神愛人 (太22:35~40)。
出於愛而行動,就不輕易論斷身邊的人—或是像保羅說的「相咬相吞」(加5:15)。嚴厲、批判的態度無法反映出我們得著的自由。如果我們行事和那些從未經歷基督超越之愛的人一樣,那麼我們就沒有什麼吸引力了。
相反的,我們必須「順著聖靈而行」(加5:16),當我們忠心跟隨祂,我們就能活出聖靈在我們裡面產生的果子。我們的「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23) ,如同黑暗中的燈塔,當他人看見時自然就會被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