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量尺 約14:15~24
在嘴巴上說「愛神」並不難。但你能用行為證明你愛神嗎?
有句話說得好:行勝於言。對神的愛有多少,從我們順從祂命令的程度就能看得出來。今天的經文,耶穌三度強調這點(15、21、23 節)。這對門徒來說並不是新的概念。他們早就從聖經上知道,愛神就等於順服神(尼1:5;但9:4)。事實上神一再強調,若想要表明我們愛神的心,就要在行動上遵行祂的話(申8:11;申13:3~4)。
隨口的承諾或許在人看來很不錯了,但神知道我們的內心。有些傳道人在台上講得頭頭是道,但心裡並不愛神。有的基督徒高舉雙手敬拜神,口頭上支持宣教,開口閉口讚美神,但不願意遵行主話語的命令,聖經說這就是不冷不熱,並非真實愛神。說再多都不能證明什麼,惟有在行動上順服神才是真正愛祂。
我們應當照著主對約書亞的指示去行,晝夜默想神的話(書1:8)。天天讀聖經,能幫助我們知道如何遵行,順服是我們表達愛神的唯一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