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 3:
5.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
6.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7.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8.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9.並且得以在祂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
13.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14.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19.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20.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21.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