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4:
3.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6.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7.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8.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
9.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17.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叫你們熱心待他們。
18.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22.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23.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24.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25.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28.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
29.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30.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31.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