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3章
5.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6.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8.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9.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12.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14.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16.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17.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18.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20.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
21.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24.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25.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26.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29.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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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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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們!
發言日期: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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