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的道路 可10:17~27
有一個財主來見耶穌,問祂:「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可10:17)
他錯誤以為永生是可以賺來的,認為只要遵守上帝的誡命就能獲得資格。然而,當耶穌挑戰他放棄自己的財富時,他就離開了。在此耶穌並非指示這是通往永生的方式,但卻顯露了財主內心不義的真實光景。
撒但不斷推銷我們可以靠自己蒙上帝悅納的錯誤想法。就像財主一樣,許多人相信主喜悅他們,是因為他們善行。順著這個思路,他們建立起自己的標準,卻忽略了唯一事關緊要的標準—就是上帝的標準。
門徒驚訝地發現,即使富人也很難進上帝的國。他們問:「這樣誰能得救呢?」
耶穌回答說:「在人是不能,在上帝卻不然,因為上帝凡事都能」 (可10:26~27)。
人人生來都是罪人,當受永遠的刑罰,而且無論我們做什麼都無法償還我們的罪債。唯有信靠代替我們受死的基督,我們才能蒙上帝悅納。想想看,藉著基督,我們的罪得赦免,並得著永生,這是何等奇妙的恩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