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4:3-5,7-8,13,16-18,20
3.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7.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8.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13.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17.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20.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