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穿越世間,遍及空間的法律
儒教的忠孝兩全,今日看來,那“忠”的,別吧勿成“誤忠”、“愚忠”。宋朝民族英雄岳飛父子倆的含冤受屈而死的歷史故事婦孺皆知,世世代代人們都為岳飛的忠感到遺憾!戰地上勝利就在眼前,可因君令不可不忠,最終不但救國無成,還遭父子兩殺身之禍。唉!君主時代的“忠”,就那麼一失足成千古恨!
前蘇聯社會主義崇尚的馬列寧主義,今而絕然時過境遷,一文不值。
還有國際國家社會……什麽什麽的,法律呀法定呀法規呀……等等,不勝枚舉,然而,時間上不過都是此一時彼一時,空間上不過都是此一處彼一處,既不穿越時間,更不遍及空間!
有一位人家,妙的是祂所定的法律,既穿越時間,又放諸四海皆准!
這位人家的法律,就撰寫在《聖經》本上!
凡屬於祂的國民的,願意忠信踐行《聖經》法律:凡屬於祂的國民的,踐行《聖經》法律的,既身外是待人處事,而內裡則是對自己心靈的一種兌現。
所規定了什麽?只知道,凡是崇拜祂的人,便都是祂的國的律學躬行者。即是,崇拜祂的人在這世上過著的日子,所行所為都是照著祂的國的法律處世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