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誘惑掙扎
雅各書一章12-15 節
如果有一件事是每個男人、女人、小孩都經驗過的,那
就是誘惑。在看見某件又新、又吸引人,或奇特的東西時,通常都會想:我一定要得到它。對你而言,「它」是什麼?
惑誘之物幾乎可以是任何東西,或許是物質的東西,像一棟漂亮的房子或是一輛新車,也可能是來自食物、酒或毒品。
另一種可能性是情感的誘惑:期待一個新的關係,或是期待因工作傑出而受到表揚。
無論誘因是什麼,誘惑本身都要求我們必須擁有─現
在就要!我們無法停下來思想,它是否對我們有益,或對我們的家庭有利,還是對我們所愛的人有害。當誘惑控制我們時,謹慎和忠誠皆被抛諸腦後。若任其不受控制,可能會徹底毀壞我們的生命。
簡言之,誘惑是引誘我們隨從自己的慾望,超過神所設
立的界限。
例如,主在人類的性慾上,給人類一個寶貴的禮物,而這個神所賜予的慾望,經常被帶到創造者原先所設計
的範圍之外。性慾在本質上是好的,若不受控制,會危及我們的判斷力,造成煩惱和痛苦。
你正讓一個慾望控制你的生命嗎?你正持續不斷越過神
所設定的範圍嗎?那就該悔改轉回向神,順從祂管制的慾望,倚靠祂的力量勝過,以便掙脫誘惑的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