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金句默想: 不貪心
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
箴言28:22
此節經文讓我思考聖經對金錢的看法,人如果希望強求所得過於
所需,或是羨慕他人的物質生活,其實這就是"貪"這個字的定義,
貪是把眼光和渴望放在自己已滿足需求的事物上,希望多而又多。
每個人的才幹、付出的心力都對應著收入,除了有些特別受人苛
待的狀況外,一般來說,得貨財的能力與付出的心力、時間和專
業有關聯,也加上神按其心意所給的恩典。
貪是不知足,因為過於人所能得的,往往需要用一些方法來達成
目的,這些方法便成了網羅,反而很多人因此而失去大筆金錢,
產生負債或是造成人生其他的困境。
貪婪是罪,往往帶來罪行和惡果。
敬虔的心加上知足就是大利,大利是大利益,也可對照人們想追
求的大紅利、大利潤,人生在世敬虔加知足比投資利潤、生意營
收是更穩妥的祝福,也可以說是在信仰上富足。
想到這裡,我認為聖經的提醒是:不要把人生目標放在賺大錢上,
而是善用才幹,盡好管理的責任,錢可能多可能普通可能不算多,
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選工作、分配時間都要把這點放在心上。